关于下达汕尾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文号:汕府[2011]9号
颁布日期:2011-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汕尾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汕府[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专项年度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另行下达。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我市实现“五年大变化”目标决战年,也是我市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起步年,做

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赶超意识,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11年各项计划任务,为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做出新的贡献。

汕尾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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