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0〕133号
颁布日期:2010-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的通知

北政办〔2010〕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烟草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密电〔2010〕2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专卖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行动工作重点

(一)重点治理名烟名酒店非法经营卷烟的行为;

(二)重点治理土特产店、旅游品商店、宾馆、酒吧、娱乐场所、食杂批发部等特殊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卷烟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物流货运站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三、行动部门职责

突击检查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烟草、公安、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通力合作,协同打击。具体分工如下:

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卷烟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和各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活动。

烟草部门要为突击检查行动提供准确的信息,明确打击目标;组织力量打击制售假烟窝点;做好突击检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突击检查行动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受理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务、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货运站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草专卖行为的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切断非法烟草专卖品流入我市市场。

四、行动安排

突击检查分两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12日—6月25日)

烟草部门开展卷烟市场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动向、重点摸清辖区内名烟名酒店、土特产店、旅游品商店、宾馆、酒吧、娱乐场所、礼品回收店、货运站、食杂批发部等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场所的动态,对曾经有过涉烟违法违规记录的经营者籍贯、背景、身份、从业时间、相关进货渠道及其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等进行彻底的排查,锁定重点打击对象,明确重点检查区域,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击检查阶段(2010年6月下旬)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于6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突击检查行动。各相关部门根据突击行动方案,对前期锁定的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检查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在组织白天突击检查的同时,还要结合辖区内夜间卷烟市场状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的夜市、娱乐城、酒吧、名烟名酒店等特殊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卷烟的情况开展夜间突击检查。

2.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假、非、私”烟的经营户。凡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烟草部门要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烟草或者工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制售假烟分子控制名烟名酒店、娱乐场所销售渠道进行售假的势头。

3.对明知是假烟制售行为,而为其提供仓储、运输、经营场所、保管的第三方,由烟草、工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共犯的刑事责任。

通过突击检查行动,力争打掉一批销售“假、非、私”烟的钉子户,取缔一批无证照经营卷烟的经营者,侦破一批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达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震慑一批的社会效果。

五、行动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突击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为确保此次突击检查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彭鸣达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思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聂邕坪市工商局局长

韦毓云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林桂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全忠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陆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李明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文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白宝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尹闳市商务局整规科主任科员

陈双武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突击检查情况,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办公室设在市烟草局,主任由董文兼任,副主任由李明辉兼任。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工商、公安、商务、交通、烟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整合,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确保突击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准备充分,保障到位。各部门在行动前要落实好人员、车辆、确保突击检查的各个环节拥有充足的执法力量。烟草部门要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行动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到位。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进。突击行动展开时,市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对重点区域突击检查开展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突击行动落到实处。

(五)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专项行动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自觉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严防群体事件和伤害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对突击检查的宣传报导工作,广泛发动和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假、非、私”烟,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进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突击检查行动结束后,北海市、合浦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送北海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3907798788

马荣耀(市烟草专卖局)13977920073

主题词:烟草检查行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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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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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烟草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密电〔2010〕2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烟草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密电〔2010〕2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卷烟专卖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行动工作重点

(一)重点治理名烟名酒店非法经营卷烟的行为;

(二)重点治理土特产店、旅游品商店、宾馆、酒吧、娱乐场所、食杂批发部等特殊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卷烟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物流货运站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

三、行动部门职责

突击检查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烟草、公安、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具体实施。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通力合作,协同打击。具体分工如下:

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卷烟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和各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活动。

烟草部门要为突击检查行动提供准确的信息,明确打击目标;组织力量打击制售假烟窝点;做好突击检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突击检查行动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受理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商务、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货运站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草专卖行为的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切断非法烟草专卖品流入我市市场。

四、行动安排

突击检查分两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0年6月12日—6月25日)

烟草部门开展卷烟市场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动向、重点摸清辖区内名烟名酒店、土特产店、旅游品商店、宾馆、酒吧、娱乐场所、礼品回收店、货运站、食杂批发部等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场所的动态,对曾经有过涉烟违法违规记录的经营者籍贯、背景、身份、从业时间、相关进货渠道及其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等进行彻底的排查,锁定重点打击对象,明确重点检查区域,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击检查阶段(2010年6月下旬)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于6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突击检查行动。各相关部门根据突击行动方案,对前期锁定的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检查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在组织白天突击检查的同时,还要结合辖区内夜间卷烟市场状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的夜市、娱乐城、酒吧、名烟名酒店等特殊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卷烟的情况开展夜间突击检查。

2.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假、非、私”烟的经营户。凡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烟草部门要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烟草或者工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制售假烟分子控制名烟名酒店、娱乐场所销售渠道进行售假的势头。

3.对明知是假烟制售行为,而为其提供仓储、运输、经营场所、保管的第三方,由烟草、工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共犯的刑事责任。

通过突击检查行动,力争打掉一批销售“假、非、私”烟的钉子户,取缔一批无证照经营卷烟的经营者,侦破一批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达到打击一批,取缔一批,震慑一批的社会效果。

五、行动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突击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为确保此次突击检查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彭鸣达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思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聂邕坪市工商局局长

韦毓云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林桂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全忠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陆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李明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文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白宝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尹闳市商务局整规科主任科员

陈双武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突击检查情况,协调指导各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办公室设在市烟草局,主任由董文兼任,副主任由李明辉兼任。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工商、公安、商务、交通、烟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整合,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确保突击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准备充分,保障到位。各部门在行动前要落实好人员、车辆、确保突击检查的各个环节拥有充足的执法力量。烟草部门要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行动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到位。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进。突击行动展开时,市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对重点区域突击检查开展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突击行动落到实处。

(五)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专项行动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自觉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严防群体事件和伤害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对突击检查的宣传报导工作,广泛发动和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假、非、私”烟,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进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突击检查行动结束后,北海市、合浦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送北海市卷烟市场突击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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