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创意创业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创意创业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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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创意创业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关于加快培育创意创业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月16日
关于加快培育创意创业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20万创意创业人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57号)精神,加快培育我市创意创业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引进创意产业领军人物1—2名、知名专家3—5名,培养本土优秀创意创业人才170名左右,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含实训大中专学生)1000人以上,全市创意创业人员达到3000人。
二、重点培育领域
全市创意创业人员培育的重点是留学归国、外出经商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中的自主择业人员,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初始创业者,个体业主。重点培育领域包括:
(一)工业设计类。到2015年,每年开展工业设计培训人数100人次以上,选派10名左右优秀工业设计师赴国(境)外进修,引进1—3名(家)左右国外优秀工业设计师或工业设计团队,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工业设计类人才。(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国资委)
(二)信息服务类。到2015年,每年培训应用电子商务和软件业的各类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从业人员等100人次以上,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信息服务类人才。组织3场以上信息服务业人才专场招聘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
(三)广告设计类。每年举办1次广告创意大赛,不断提升赛事规模及大赛在华文广告界的权威性,从大赛中选拔1名获奖选手赴国内或国(境)外短期培训。到2015年,每年培训相关从业人员100人次以上,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广告设计类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
(四)现代传媒类。到2015年,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现代传媒类人才。每年选派2—4名优秀采编、制播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开展短期培训,引进、培养1—2名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新闻、影视制作、数字出版领军人物。(责任单位:市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五)文化旅游类。到2015年,每年培训人数100人次以上,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文化旅游类人才。建立起一支与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培育一批优秀的旅游产品设计、营销和管理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化局)
(六)节庆会展类。到2015年,引进1—2名国内外优秀策展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来我市创业、发展,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开设会展相关专业,每年培训相关专业大学生50人次以上。培育10名以上本土优秀节庆会展类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商务局)
(七)动漫游戏类。到2015年,培训各类动漫人才500人次以上,培育10名以上本土优秀动漫游戏类人才。每年选派2—3名优秀人才赴区外进行学习交流,力争引进和培养国内动漫游戏领军人物或高端人才1—2名。(责任单位:市文化局、科技局)
(八)培训教育类。到2015年,引进和培养10名优秀培训师,开发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优秀培训项目,培育5个以上特色品牌培训项目,吸纳高等院校创意类专业毕业生数量不少于100人。培育10名以上本土优秀培训教育类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九)建筑设计类。到2015年,每年举办一次优秀设计师选拔赛,选派2—3名建筑设计师在国内接受培训;在全市建立1—2个大学生实习基地,提供实习岗位50人次以上,培训从业人员100人次以上。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建筑设计类人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教育局)
(十)演艺和工艺美术类。到2015年,扶持1个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艺术表演团体和文艺家协会,每年选派1—2名青年艺术家培养对象到国内高等艺术院校培训深造。到2015年,培训艺术品经营从业人员100人次以上;培育20名以上本土优秀演艺和工艺美术类人才。力争在我市创业、工作的工艺美术大师(含高级工艺美术师)达到5名。(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工信委)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意创业人才培养。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意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加强创意创业人才培养。鼓励支持高职高专院校办好动漫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等一批高职精品专业。在高等院校举办论坛、讲座、实训、沙龙等系列活动,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人员创意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
(二)加强创意创业人才引进。推进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在创意创业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利用自治区设立“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机制大力引进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意设计人才,大力支持培训机构引进和培养优秀培训师。积极开展创意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在市“人才小高地”战略中突出“创意人才小高地”建设重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商务局)
(三)强化创意创业专项培训。制定实施创意创业培训计划,发挥各部门现有培训资金、机构、师资优势,整合各级创业培训、辅导机构等社会资源,组织县区开展创业培训,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创意创业人员培训机制,县区每年在各重点领域至少开展1次专项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人社局、科技局、文化局)
(四)建设创意创业园区及孵化基地。结合现有园区建设规划,研究布局1—2个各具特色的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或创意创业实训基地,突出北海地方特色及中国一东盟经济文化特色,为创意创业提供低风险、低成本、低收费的场所。到2015年力争建成1家自治区级创意创业园区(基地)或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文化局)
(五)开展创意创业人才选拔活动。组织参与“广西十大创意”、“八桂工业文化标兵”评选等活动,从中选拔突出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进行深入培训。(责任单位:市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
(六)建立创意创业项目库。建立市、县二级创意创业项目库,制定指导目录,遴选一批适合本地实际、便于开发推广的项目。创业项目库要以准备创业和初始创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储存、发布创意创业项目信息,实现网上展示和查询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文化局)
(七)发展创意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针对创意创业者的金融、法律、建筑、产业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创意创业者在寻求风险资金、争取政府基金支持、项目策划和评价、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到2015年,全市要发展此类服务机构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司法局、工商局)
(八)创建北海青年文化创意协会。联合全市文化创意各个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媒体等机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团结凝聚由青年组成或业务面向青年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相互通过提供行业信息、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宣传推介等多方面的服务,推动相互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起共促发展的紧密业务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团市委、科技局、文化局)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步骤。力争2013年培育创意创业人员达到500人,2014年达到1000人,2015年达到3000人。
(二)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成立北海市推进创意创业人员培育工作办公室,建立全市性、跨部门的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协调推进创意创业人员培育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县区、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化局)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市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创意创业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各单位、各企业的工作经验、典型事例,大力营造全民创意、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北海日报社、北海广播电台、北海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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