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为推动残疾人创业就业,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收入水平,确保全市21万残疾人到2020年与全市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根据《贵州省残疾人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原则,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形成共识、各尽其责、合力参与、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将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政策,建立政府激励残疾人创业就业、社会帮助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勇于创业和主动就业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创业就业提供信息、技术、资金、人才、场地、平台、政策配套等服务,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残疾人创业,帮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收入,让其充分融入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实施“残疾人百点千户万人创业就业工程”,每年创建8个(六枝特区2个、盘县2个、水城县2个、钟山区1个、省市级1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扶持55户(六枝特区15户、盘县15户、水城县15户、钟山区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900人(六枝特区170人〈其中:创业就业示范点就业10人、创业户就业15人、按比例就业30人、集中就业15人、其它就业100人〉,盘县330人〈其中:创业就业示范点就业10人、创业户就业15人、按比例就业70人、集中就业35人、其它就业200人〉,水城县250人〈其中:创业就业示范点就业10人、创业户就业15人、按比例就业50人、集中就业25人、其它就业150人〉,钟山区150人〈其中:创业就业示范点就业5人、创业户就业10人、按比例就业30人、集中就业15人、其它就业90人〉)以上。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10万人,城乡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城镇就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农村就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为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奠定财力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创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典型示范。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必须是残疾人创办(领办、联办)的经济实体、残疾人扶贫基地、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等。每个县、特区、区每年至少创建1个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全市每年要创建8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每个示范点解决残疾人就业5人以上。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4个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有发展潜力的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作为市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给予重点扶持,每个示范点解决残疾人就业1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民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局、团市委、市妇联)

(二)扶持残疾人家庭创业。家庭创业是残疾人实现居家创业就业的重要方式。全市每年要扶持55户以上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一定经济基础的残疾人家庭从事个体经营、种植(养殖)业和二、三产业。残疾人在3万人以下的县、特区、区,每年要扶持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创业;残疾人在3万人以上的县、特区、区,每年要扶持15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创业。落实好“创业扶持五项补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在符合申办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扶持残疾人家庭创办微型企业、经济实体。有条件的县、特区、区应当试点创建“残疾人创业孵化园”,提高残疾人创业的规模和品质。各级残联要收集、整理、提供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事迹,与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联动宣传,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残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民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扶贫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优化行政服务,强化机制保障。要健全完善市、县(特区、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不断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认真开展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名制录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残疾人人才库,搭建残疾人创业就业信息平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选择、培养并推荐符合用工要求的残疾人,指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开发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残疾人招聘活动,协助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加快残疾人培训基地建设,注重残疾人职业能力培训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要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其中,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通过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自主择业、灵活就业和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分散按比例就业等多种形式,实现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9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资社保局)

(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针对残疾人特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残疾人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定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各类个性化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残疾青年、残疾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才和盲人医疗按摩人才的职业培训力度。将各级残联集中组织开展的盲人、听力和言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残疾人创业培训纳入同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强残疾人培训的实名制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估,严把培训质量关,确保职业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筹建六盘水市残疾人培训中心,鼓励、支持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类劳动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100人以上(六枝特区180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培训60人、农村残疾人培训120人〉,盘县420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培训120人、农村残疾人培训300人〉,水城县330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培训30人、农村残疾人培训300人〉,钟山区170人〈其中:城镇残疾人培训90人、农村残疾人培训80人〉);创业培训120人(其中:六枝特区30人、盘县30人、水城县30人、钟山区30人)以上。到2020年,培训盲人按摩人员315人(六枝特区70人、盘县105人、水城县105人、钟山区35人)以上,其中,中、高级保健按摩人员100人以上;创办盲人按摩院(所)131个(六枝特区21个、盘县56个、水城县40个、钟山区14个)以上,实现盲人就业315人(六枝特区70人、盘县105人、水城县105人、钟山区35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残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农委、市扶贫局、团市委、市妇联)

(五)推进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分散按比例就业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依法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等单位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黔残联发〔2014〕14号)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快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安排5%的比例专门招录残疾人,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也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带头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并优先安排登记失业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按实际安置人数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取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市残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资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资社保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扶贫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国税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县、特区、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列入当地开展的同步小康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验收。各级残联要统筹整合残疾人培训、就业等方面资金、项目,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及专职委员作用,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财税支持。资金不足和财力薄弱是制约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瓶颈。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减少壁垒,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投入,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类扶贫资金、福利彩票资金、扶持微型企业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形成合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市残联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在不违背捐赠人意愿的条件下,市内募集的资金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用于扶持资金捐赠地的残疾人创业就业。各级税务部门要对符合减免退税政策的个体经营户、开办微型企业的残疾人和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办理减免退税手续,落实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申请小额贷款、微型企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残疾人,要简化流程,提供优惠服务、上门服务,方便残疾人。要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支持有信誉、有一定经济基础、有发展项目的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合作经济组织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申请贷款。

(四)严格督促考核。建立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实施考核机制,将具体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县、特区、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市政府残工委将对行动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考核,对按期达到目标的,要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不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目标任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