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5〕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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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5〕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坚定不移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积极营造创先争优、后发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大健康产业作为龙头的表率作用,让大健康产业风生水起、大放异彩。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
综合评价各县市和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在项目投资及发展总量、日常考核、媒体宣传、招商引资、电商物流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大健康产业发展考评指标体系由7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其中,项目投资及发展总量指标权重为70%,每个专项组指标权重为7%;日常考核指标权重为4%;媒体宣传指标权重为8%;招商引资指标权重为6%;电商物流指标权重为5%;品牌建设指标权重为7%;设立加分项指标3个。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考评指标数据的收集、初审和报送,积极配合州直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健康养生产业发展专项组(州发改委、州大健康办):全面负责做好全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综合考评测算,负责日常考核、媒体宣传和品牌建设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负责做好健康养生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三)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组(州工信委):负责做好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专项组(州民政局):负责做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五)健康医疗产业发展专项组(州卫计委):负责做好健康医疗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六)健康运动产业发展专项组(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做好健康运动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七)健康药食材产业发展专项组(州扶贫办、州农委):负责做好健康药食材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八)传统村落健康养生基地建设专项组(州住建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健康养生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九)森林康体养生基地建设专项组(州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康体养生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十)城乡环境整治专项组(州农委、州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环境整治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十一)康体旅游发展专项组(州旅发委):负责做好康体旅游发展项目投资及总量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十二)州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健康领域电商物流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十三)州投资促进局、州发改委:负责做好大健康项目招商引资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和报送。
四、考评方法
考评采用综合指数法计分,在计算单项指标分值时,首先对考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再加权计算该项指标分值,经加权处理后的指标分值乘以其权重,得到该项指标分值。综合考评时,对于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未完成的,不给予基础分。在考评加分项指标时,根据在省、国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和招商引资开展情况,予以适当加分。州大健康办根据各牵头部门提供的考评结果进行整理汇总,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综合排位,考评结果经州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实施
全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工作在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州大健康办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并会同州工信委、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扶贫办、州农委、州住建局、州林业局、州旅发委、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共同完成。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以及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健康产业综合考评工作,把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摆在战略和全局高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数据质量关,切实搞准“源头”数据,加强考评数据的评估和审核,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方法
2.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及权重
附件1
黔东南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方法
一、测评方法
综合考评采用综合指数法计分考评。
二、计算单项指标分值
在计算单项指标分值时,首先对测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再加权计算该项指标分值。
标准化处理公式如下:
Zi=(Xi-Ximin)((Ximax-Ximin)×40+60
公式中,Zi为第i个指标的标准化值,Xi为第i个指标的实际值,和分别为第i个指标县(市)、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处理后的指标标准化取值范围均落入[60,100]区间内。
将指标标准化值乘以其权重,得到该单项指标分值。计算公式为:
Si=Zi×Wi
公式中,Si为第i指标的分值,Wi为第i个指标的权重。
三、计算综合考评分值
将经过加权处理后的单项指标分值汇总,得到综合考评分值。计算公式为:
nn
S=∑Si=∑ZiWi
i=1i=1
公式中,S为综合考评分值,i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个数。
四、排位
运用综合考评分值,由高到低依次对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进行综合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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