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有关机构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有关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0〕3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0〕9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依托黔东南州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州消防支队)成立黔东南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下简称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同时成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一、成立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是州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其职责是: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露、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设第一政委、支队长、政委、副支队长、其组成人员是:

第一政委:冯仕文(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支队长:傅勤勇(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政委:戴波(州消防支队政委)

副支队长:钟文祥(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周明强(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廖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宪国同志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州消防支队和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员担任。

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专多能”要求,加强保障机制和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加强演练,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密切与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抢险救援任务,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平安和谐黔东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成立州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处置队伍

(一)州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紧急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其组成人员是:

组长:杨胜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韦桂黔(凯里军分区参谋长)

周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钟涛(武警黔东南支队支队长)

杨宗荣(州民政局局长)

彭浩(州气象局局长)

古亚平(州水利局局长)

付志光(州国土局副局长)

同时成立3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水利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水利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水旱灾害引发的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和抗旱工作,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2.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对灾情、险情进行应急调查,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

3.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气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气象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传播气象灾害信息,组织实施现场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建设完善气象灾害信息服务体系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服务措施的建设。

(二)州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紧急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其组成人员是:

组长:潘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韦桂黔(凯里军分区参谋长)

杨解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钟涛(武警黔东南支队支队长)

易承黔(州安全监管局局长)

吴汉碧(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龙国际(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刘建新(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许良柱(凯里供电局局长)

同时成立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林业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置工作。

2.公路交通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交通运输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交通运输管理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救援及交通领域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电力设施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凯里供电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凯里供电局负责协调县(市)供电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矿山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安全监管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矿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5.环境污染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环境保护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污染事故现场环境监测、事故评估和应急救援处置。

(三)州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紧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其组成人员是:

组长:刘晓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雷镇琼(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光贵(凯里军分区后勤部长)

钟涛(武警黔东南支队支队长)

江建强(州卫生局局长)

杨黎(州农委主任)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周国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同时成立卫生医疗应急救援处置队伍,队长由州卫生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卫生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任务。

(四)州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紧急重大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其组成人员是:

组长:潘亮(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韦桂黔(凯里军分区参谋长)

杨解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家黔(州公安局局长)

钟涛(武警黔东南支队支队长)

李本山(州司法局局长)

同时成立防暴处突队伍。队长由州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队伍由州公安局牵头协调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

主要职责:负责群体性事件的防暴处突和司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保障机制和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和培训演练,不断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要加强与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协调联系和配合,共同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各专业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平时保持原有管理体制和应对常规突发事件的职责不变。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东南州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0〕117号)自行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