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今年“两会”期间,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集思广益,畅所欲言,群策群力,共商发展大计,从城建、环保、交通、“三农”问题、工业、科教文卫等方面提出建议111件,提案196件,共计307件。这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组织行为,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相关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办好这些建议和提案,对进一步改进市政府工作,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新动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理责任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办理好建议提案工作的重要前提。各承办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议提案办理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定一位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经办人员跟踪办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二、严格办理时限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大建议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办理政协提案须在五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即从3月20日交办日算起,6月20日为人大代表建议最后办复日,8月20日为政协委员提案最后办复日。各承办单位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必须在最后办复日前全部办复完毕,以书面形式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并附《征询意见表》。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必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协提案委同意。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如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在交办会上或交办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提出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由建议提案科根据部门职责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不得滞留、延误或自行转交其它部门。调整期限过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三、规范办理程序
(一)市政府领导带头领衔督办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9件代表建议和市政协10件重点提案作为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和提案,交由市政府各位分管领导亲自领衔督办。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和提案是今年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由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具体承办。牵头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协商提出办理意见以牵头承办单位名义于5月1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附电子文档)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5月30日前由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按统一格式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委员。
(二)一般建议提案的办理。除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外,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包括委员提案,各民主党派、界别提案),由各承办单位直接答复代表、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并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以及代表、委员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委员会。
(三)主协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对确定实行会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办单位在交办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联合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四)按规范格式回复。建议提案的回复以承办或主办单位的名义回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回复内容要逐条回复,做到文字精练,用语规范,内容实在,回复意见按规定格式。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根据办理情况,在首页右上角签发人名字下面标注分类标识。一般分为“A”、“B”、“C”三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标“A”;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或拟采纳的,标“B”;所提问题因当前条件限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标“C”。
四、狠抓办理落实
建议提案办理落脚点体现在实效上。各承办单位要围绕解决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推进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力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组织研究和制订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责任、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加强综合分析,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大现场办理力度,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对当年因条件不成熟不能办结的建议提案,要建立滚动办理制度,次年继续办理。
五、及时总结经验
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
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将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并通报,以交流推广经验,督促后进,保质保量,努力提高满意率。
(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5212655,13985332727,邮箱:[email protected])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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