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铜仁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铜仁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特对《铜仁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铜仁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铜仁市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全市安全和稳定。

工作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控制抢修危险源。

(二)组织消防队灭火、抢救受害人员。

(三)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四)组织抢救、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五)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六)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医疗物资、设备器材、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

(七)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危害程度。

(八)调查事故原因和追究事故责任。

三、铜仁市危险化学品种类

铜仁市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乙炔、氧气、氢气、氰化钠、盐酸、液氨、五氧化二钒、烧碱、炸药(膨化硝铵、铵梯、震源药柱等)、电石等。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诸多环节和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饭店、机关、学校、家庭等多个方面。

四、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分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五、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

中心区域即距事故0~500m的区域。该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

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

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六、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卫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工贸局、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和各乡、镇、办事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相关单位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地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监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对伤员的搜救。

5.市公安交警大队。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食药监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保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生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事故运输抢险预案。指定事故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发改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市工贸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3.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城市燃气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城市燃气事故的实施及应急救援工作。

14.市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

15.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

16.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制定本乡、镇、办事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应急救援的启动和实施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做到:

1.事故发生时,应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2.立即拨打110、119报警,同时如实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在1小时内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4.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的泄漏等)和危险化学品名称。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周边情况及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5.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事故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食药监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市卫食药监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及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在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组成。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事故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发改局、市工贸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该组由市发改局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局和市质监局组成。该组由市安监局负责。

(三)应急救援的实施

1.调集车辆和专业队伍、抢险设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指派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消防部门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市安监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8.由于事故扩大,铜仁市力量不能进行救援的,由市人民政府立即向行署报告,请求行署给予支持派驻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办事处和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相关人中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提高全社会预防危险经济实力品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列出危险源。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四)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铜仁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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