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公告
| 颁布单位:海南省司法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进一步规范本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司法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予以公布。本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依法予以监督。
附件:司法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doc
http://justice.hainan.gov.cn/Uppic/20111130161547304.doc
海南省司法厅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裁量因素裁量基准
法定裁量因素酌定裁量因素
1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1、《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
(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
(二)在获准变更执业机构前以拟变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或者在获准变更后仍以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的。轻微违法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执业持续时间1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积极纠正,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轻微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执业持续时间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积极纠正的;持续时间1个月以下,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较小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执业持续时间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持续时间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较为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违法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执业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持续时间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的。停止执业1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执业持续时间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停止执业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执业持续时间5个月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持续时间4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或者违法所得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后果严重的。停止执业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裁量因素裁量基准
法定裁量因素酌定裁量因素
2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1、《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三)以对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或者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四)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轻微违法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1次,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积极纠正,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轻微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1次,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积极纠正的;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较小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违法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1次,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2次,违法所得2000元以下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较为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违法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1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2次,违法所得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的。停止执业1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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