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机场行李打包等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机场行李打包等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物价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机场行李打包等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3]479号
海南美兰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场客运延伸服务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行李打包及行李寄存等机场客运延伸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机场客运延伸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经研究,现就我省机场行李打包等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旅客行李打包、行李寄存的收费标准按照附件规定执行。
传真、复印等其他延伸服务收费(不含贵宾室服务费)经营单位可根据市场供求及成本变化情况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二、经营单位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物价局琼计价格〔2003〕263号、琼发改价格〔2005〕736号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文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海南省机场旅客行李打包及行李寄存收费标准表
海南省物价局
2013年7月22日
附件
海南省机场旅客行李打包及行李寄存收费标准表
序号服务项目及规格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1行李打包20CM×40CM×55CM(含)以下件8包含3条包装带,超过3条的每增加1条加收1元。
20CM×40CM×55CM—60CM×60CM×60CM(含)件10
60CM×60CM×60CM以上件15
行李包膜服务件25
2行李寄存20CM×40CM×60CM(含)以下件/天12寄存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超过一天,超过时间不足12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超过时间12小时以上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20CM×40CM×60CM—40CM×60CM×80CM(含)件/天18
40CM×60CM×80CM—50CM×80CM×100CM(含)件/天25
50CM×80CM×100CM以上件/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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