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2〕303号
颁布日期:2012-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三府办〔2012〕3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标准和原则

(一)征收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市辖区内的农垦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经市政府批准、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单位职工,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农民工。

(二)筹资标准:(1)一档成年人:每人400元,其中,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分别补助108元、28元、144元,个人缴费120元;(2)二档成年人:每人320元,其中,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分别补助108元、28元、134元,个人缴费50元;(3)未成年人:每人320元,其中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分别补助108元、28元、134元,个人缴费50元。

(三)征收原则:坚持以家庭为单位、以户口为标准、以居民自愿参保的原则,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费收缴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2011年度市统计年鉴的城乡居民人口数为基数,结合省下达2013年扩面覆盖计划数,将参保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镇及市辖区内各农垦农场、大中专院校(见附件),参保率要求达到99%以上。

三、征收时间

2012年9月24日至12月23日为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缴费时间,逾期不再收缴;12月24日至31日为参保人员信息核对及资料整理时间。

四、部门职责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农垦农场: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申报登记和医保费收缴等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医保费征收目标任务。

(二)各大中专院校:按照医疗保险属地管理要求,做好本院校入学新生、在校学生的政策宣传、申报登记和医保费征收等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市地方税务局做好医保费征收工作,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政策解释、咨询服务、业务指导和医疗待遇支付等经办管理工作。

(四)市民政局、市残联:向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提供低保对象、残疾人的详细资料,做好低保对象、残疾人的续保等工作。

(五)市财政局:划拨政策性财政补助资金,审核、监督医保资金运行,划拨各项医保工作经费和设备购置、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资料表格印制等经费。

(六)市卫生局:协助市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审查及医保业务监管等工作。

(七)市社保费征管局: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工作,对各区镇、各农场、各大中专院参保人数和收费划拨情况进行核对等工作。

(八)市公安、审计、药监、教育、宣传等部门:按职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各区镇、农场、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做到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应保尽保。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沟通协作,保持认识上统一、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按照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签订责任状,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各区镇、农场、大中专院校为本辖区(单位)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的主体,是具体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按照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将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定目标、定进度、定责任。各区镇、农场、大中专院校要相应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区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工作机制。

(三)围绕目标任务,开展医保费征收工作。要做到“四个保证”:一是保证时间。9月24日至12月23日为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缴费时间,各区镇、农场和大中专院校要集中3个多月的时间,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工作。二是保证参保率在99%以上。市政府继续把参保率纳入区镇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重要指标。三是保证应保尽保。各区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居民自愿参保,做到“户不漏人”。四是保证质量。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基础资料,做到人员、户籍、缴费、票据与系统资料相吻合。对于户口迁移、自然减员的要及时核销,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

(四)灵活运用政策、简化参保缴费手续。本着以人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灵活运用医保政策。既要把握好以户口为标准参保的原则,又要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适度降低准入门槛,拓宽参保面。市社保费征管局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参保缴费流程,要充分利用社区、村(居)委会等服务平台,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在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收阶段,市人社、社保费征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区镇、农场、大中专院校医保费征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动不力、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目标任务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市政府督查室督办、问责。各区镇、农场、大中专院校每周要向市人社局和社保费征管局报告医保费征收进度,并由社保费征管局汇总通报。

附件:1.《三亚市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任务分解表》

2.《三亚市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考核标准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