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实施方案

一、构建居民直补系统的必要性

近两年来,物价的持续上涨给我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负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价稳定工作,及时建立并启动物价上涨财政补贴联运机制,已先后四次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市居民发放食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较好地缓解食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但目前的发放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整项工作分散于多个部门中,受益居民对象的数据不完整、不共享;银行账户信息搜集难度大,现金发放量仍很大;多部门管理带来多渠道发放,存在少量重复发放可能,而且发放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等。基于以上现状,非常有必要构建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经市政府同意,三亚市财政局委托海南用友政务软件公司开发了“三亚市财政居民直补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居民直补系统),将以此平台建立三亚市各类补贴对象群体动态信息库,根据市政府的需要及时准确地实现财政直补。为了确保明年初在全民式物价补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适用本系统,明确相应部门及其涉岗人员在整个系统网络布局中的业务职责,特制定了本方案。

二、各部门在物价补贴中的工作职责

(一)主管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是我市居民财政直补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建立完善的居民直补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安排、调度财政直补资金,定义补贴人员类型和发放批次,并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采集提交的居民直补数据,将财政资金直补到居民帐户(银行卡)中。

(二)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居民直补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农村保险事业局、河东河西区管理会及各镇政府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安排本归口管理部门补贴对象的信息采集、汇总审核与公示管理,并向财政部门提交发放申请等工作。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对象划分如下:

1、市财政局: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

2、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未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企业在职人员、纳入退休金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市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后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外籍灵活就业人员。

3、市民政局: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五保户。

4、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保险金的失地农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保险的城乡居民。

5、河东、河西区管理会及各镇政府:辖区内除上述人员外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待业人员、学生、婴幼儿、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领取保险金的失地农民。(主要以本市户籍为凭)。

(三)申报单位及居民家庭户

申报单位主要是指代本单位在职职工或辖区居民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以及市农村保险事业局既是分管对象的归口管理部门又是申报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办理纳入退休金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发放时既是分管对象的归口管理部门又是申报单位。未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管理的事企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代为申报。在本市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后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外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网上自行申报。

两区六镇归口管理的对象由所在村(居)委会充当申报单位,各村(居)委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居民家庭户。居民家庭户应积极主动通过网上自行申报家庭户成员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户籍资料送交所属社区信息申报管理员复核;少数居民家庭户难于自行网上填报的,可以报送户籍资料到所属社区由社区信息申报管理员代为申报。

三、系统应用中的涉岗人员备配与分工

根据各部门和单位在财政物价直补工作中的职责,各涉岗部门应相应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其中:

企业(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员工信息网上申报工作,将盖公章确认后的纸质信息送社会保险事业局;外籍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单位的应自行将符合发放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交证明送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做书面申报。村(居)委会作为申报单位至少设置一名信息采集人员,主要负责难于自行网上填报信息的少数居民家庭户,同时还要居民家庭户自行网上申报的信息履行复核职责。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村保险事业局同时作为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分管对象的信息文本并导入财政直补系统。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对纳入退休金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参照同时作为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的作法处理。

两区管委会和六镇政府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量应指定若干名审核人员对村(居)委会复核通过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为避免居民家庭户不适应网上申报的工作方式,区管委会和镇政府应积极布置工作人员做好受理各村(居)委村报送纸质信息代为录入的工作准备。

四、居民直补系统业务流程

居民财政直补系统以基于J2EE标准的java开发语言为技术体系,采用B/S/S三层架构结构,以利用TCP/IP协议的Internet/Intranet网络为运行环境,并托管于三亚市党政信息中心机房,直接面向社会开放运用。各个参与部门和单位在系统应用中的主要业务流程是(图示见附件1):

(一)财政部门发布公告部署“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首次采集三亚市居民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建立三亚市居民动态信息数据库。

(二)各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采集归口管理的居民群体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具有实时、完整的居民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如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社保发放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城镇低保人员等群体)的各归口管理部门可直接导入居民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不具备实时、完整的居民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的,应组织归口的单位或居民申报。

(三)各企事业单位登录公告所提供的网站地址,网上申报本单位在职人员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并打印报送人员明细表,盖章后提交市社保事业局审核。

(四)个人或家庭户可依照公告的要求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所归属的社区申报(维护)本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及帐户(银行卡)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归属的社区提交审核所需的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也可直接向所归属的社区报送户籍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由社区代为申报。

(五)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自行导入(录入)及归口单位或居民家庭户网上申报的信息,建立动态居民信息数据库。

(六)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有关文件制定补贴计划并发布公告。

(七)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门发布补贴计划的范围及金额,从动态数据库中提取有效发放数据(系统自动在各部门数据之间排重排错)并公示。

(八)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公示后的数据生成补贴发放申请并打印纸质申请表提交到财政部门。

(九)财政部门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发放申请生成一卡通接口数据及银行代发文件,并通过直接支付将财政补贴资金直补到居民银行卡中。

(十)财政部门将银行发放失败的数据导入系统,并分发到各归口管理单位进行排错处理。

五、居民直补系统启动实施计划

(一)2011年12月上旬,市财政局向各归口管理部门印发本工作方案,并要求各部门落实并报送各相关岗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二)2011年12月中旬以前,市财政局组织完成居民直补系统启动前的模拟测试,并协调科工信局落实服务器托管事宜,完成系统正式运环境的搭建工作。

(三)2011年12月中旬,市财政局开展第二期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区镇信息采集员及社区申报管理人员,并适时发布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管理信息系统启动暨开展全市居民个人基础信息采集公告,开展首次采集居民基础信息采与建库工作。

(四)2011年12月中旬至2012年2月中旬,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安排本归口管理对象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五)2012年2月下旬,市财政局公告发布2012年第一期居民食品价格补贴方案。

(六)2012年3月上旬至中旬,各归口管理单位分批完成本批次居民直补资金的发放,并定期通报各归口管理部门的发放情况。

(七)2012年3月下旬,召开各归口管理部门会议,总结本次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进一步完善居民直补管理信息系统。

六、配套措施及要求

(一)经费保障措施。三亚市居民财政直补系统启动首次采集居民身份及帐户等基础信息需要广大的基层单位组织、社区及个人家庭户进行申报采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特别是各基层社区受理申报的工作量非常大。市财政部门安排启动实施工作经费用于各网点上网、办公设备购置和各归口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经费。

(二)居民直补系统是公益性信息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系统实施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大势宣传,积极发动并督促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好单位以及居民家庭户的信息申报,适应新的管理方式和业务流程的需要,做好归口信息的采集工作。特别是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要对村(居)委会加大指导力度,发动辖区居民家庭户采取相互帮扶的方式自行申报。各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动员辖区居民群众或本单位职员做好申报工作。

(三)居民个人同属于多个归口管理部门的,应优先选择在单位组织申报,其次是社区申报,不得多处重复申报。居民若同时在单位和社区两个不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系统会自动选择一个以单位优先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发放,不会重复发放,但多处申报的居民将被建立黑名单。

(四)系统具有严格的身份证号码校验。对于居民个人身份证号码无法登记录入系统的,应要求居民本人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归口管理部门才能予以认可。对于故意以伪造身份证信息冒领的,将被公示通报。

附件1

附件2

归口管理部门岗位人员表

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序号岗位人员具体单位及内部科室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一信息采集员

1

2

二信息审核员

1

2

三社区申报管理员

1

2

3

4

5

6

7

8

9

说明:各区镇所属社区申报管理员由区镇集中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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