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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办字〔2011〕80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11〕8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30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霍寨、西柏坡2处主线收费站和胡庄、东焦、东回舍、温塘、岗南5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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