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办字〔2011〕80号
颁布日期:2011-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11〕8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30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霍寨、西柏坡2处主线收费站和胡庄、东焦、东回舍、温塘、岗南5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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