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3〕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2012年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省办字60号]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了《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2020年)
前言
沧州市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大。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大风(沙尘暴)、寒潮、冰雹、暴雨(雪)、雷电、连阴雨、高温、干热风、霜冻、低温冻害等,其中灾情以旱涝为甚。旱灾有春旱、春夏连旱、伏旱、秋旱、冬春连旱等,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灾情重的特点,局地旱情严重时人畜饮水亦困难。涝灾多发生在某一区域,但大范围洪涝亦不乏其例,如“63.8”、“96.8”、“03.10”暴雨引发的特大洪涝。沧州市气象灾害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旱涝交替出现,呈阶段性,且往往多灾并发。例如,在洪涝灾害发生的同时,常常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在数灾并发的情况下,灾害的破坏和危害程度加剧。
受气候、地理位置、地形等因素的影响,沧州市各类气象灾害大致分布如下:暴雨主要发生在4至10月间,南部最多,极值量级上,全市特大暴雨时有发生;大雾一年四季均可发生,11月到次年1月最为集中;冰雹出现时间集中在4月下旬到9月中旬,西部多于东部;大风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其中春季(3~5月)最多,地理分布呈现东南多、西北少的趋势;雷暴主要出现在3至11月间,并以夏季为最多;沙尘天气以春季(3~5月)最多;干旱一年四季均可发生;高温出现在5~7月份,西部多于东部。
频繁严重的气象灾害给沧州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越来越频繁,影响情况越来越复杂,破坏程度越来越严重,应对难度越来越大。随着未来经济总量和城市化人口密集度的增加,气象灾害承灾体的脆弱性也在增大,对沧州市粮食安全、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等构成严重威胁,对沧州经济有着极大的制约。
气象灾害防御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编制《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沧州市主要气象灾害的特点和防御重点,制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地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将气象灾害防御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序列,统筹防御各类气象灾害,逐步建立完善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经济强市和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年)》、《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河北省有关专项规划,《沧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国家、河北省与沧州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划范围为沧州市行政区域;规划期为2012—2020年。
《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包括城市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林业气象灾害、水文气象灾害、海洋气象灾害、交通气象灾害、地质气象灾害、航空气象灾害、电力气象灾害等。
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抵御能力和减灾能力。省委、省政府也不断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沧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提升气象预报预测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和相关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重点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高人工增雨(雪)能力,加强气象台站设施建设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市“十一五”规划中,列入了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气象服务保障等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重点支持,集中投入。沧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沧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气象灾害防御相关重要文件。全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减灾增效、防灾维稳的防灾减灾理念日益坚定,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防灾减灾思路日益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明显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总体上有了较大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效益显著增加。
1、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沧州共建成国家级自动气象站14套,两要素区域气象观测站169套,环渤海岸基站3套,多要素区域气象观测站34套,新一代卫星数据接收系统(CMACAST)14套,土壤水分自动站14套,仿220KV电线积冰观测站2个,全天候承重式雨量器及超声波自动雪深测量系统2套;总辐射及紫外辐射观测系统1套,沿海测风塔2座,GPS/MET站4个,闪电定位观测系统3套,沧州市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已于2011年投入运行,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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