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开封市红星圆梦家居广场等6处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开封市红星圆梦家居广场等6处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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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开封市红星圆梦家居广场等6处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知
汴政办[2014]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各县、区排查上报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复核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全市6处重大火灾隐患(具体名单和基本情况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部门、单位和业主的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要组织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逐一明确政府分包人、行业监管人和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强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今年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各县、区对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也要及时挂牌督办整改。
二、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职能,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合力。要完善火灾隐患执法监督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和业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到整改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对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责任制,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火灾隐患整改跟踪问效问责。
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同时,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曝光,特别是要对进展缓慢、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报道,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良好氛围,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和业主加快整改进程。挂牌督办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联系电话:0371-22260042)。
附件:开封市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doc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402881fa2194c26c012194c38dc80001/20140801/20140801112127565.doc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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