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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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宛发〔2010〕19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修订了《南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就业、扶贫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奠定了政策基础。完成了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成功举办了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大幅度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10余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8万例,被国务院残工委命名为第二批“白内障无障碍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1所,在校残疾学生总数为1563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水平明显提高;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纳入民生工程,开展实名制培训,1.4万人次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14个,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4.5万人,扶持8万人次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16.5万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达到6个,为1300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城乡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得到补助,探索建立5个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新野、邓州、宛城、卧龙、内乡五个县市通过国家级和省级康复示范区验收;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费落实,培训到位,基层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2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得到提高。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自强不息,勇于拼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残疾儿童在接受教育、抢救性康复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各县市区、各部门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攻坚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南阳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中心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总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其中邓州、西峡、桐柏、唐河和新野5个县(市)于2012年率先建立,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3.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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