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教育局文号:三教文〔2009〕136号
颁布日期:2009-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三教文〔2009〕136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处,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教体卫艺(2009)38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多类人群易感的传染病,一旦发生大面积流行和传染,必将对社会、对家庭和学生个人产生不可预料的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增强每个教职员工的责任和防控意识。

二、认真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本通知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力量是否到位、各环节责任人是否明确、防控预案是否完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各项防控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要检查晨检工作开展有无漏洞,防止晨检流于形式。

三、及时做好中招、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准备工作。要联系和配合卫生部门及早对中招、高考和使用的教室及工作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及早制定防控措施,尤其要健全可疑病例的应对预案,确保全市中招、高考的顺利进行。

三门峡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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