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三政〔2012〕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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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三政〔201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强化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指导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工作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调处纠纷、化解权属争议的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明确工作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定主体,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各负其责,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进行。已经明确代管范围的经济开发区和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其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的调查、权属争议处理、资料审核等前期工作,应自行开展,土地登记发证、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由土地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土地权利人申报登记,提供土地权属材料并履行指界签章等法律手续,并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宣传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地籍调查、纠纷调处与登记发证等具体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精神,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宣传典型经验及做法,提高全社会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人员和专业队伍开展培训,明确要求、统一方法,确保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五、确保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精神,统一标准、科学调查,建立地籍测绘、地籍调查工作监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法律手续,在确保工作进度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严禁利用土地登记发证机会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同时,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推进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自2012年7月1日起,按月定期向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附件:三门峡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三门峡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石迎军(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豫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东(市财政局局长)
王耀文(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乔娟芳(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石线伟(市委农办副主任)
霍晓民(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周秋良(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鸿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李国祥(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晓福(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合申(市林业园林局调研员)
员三喜(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彭博(市畜牧局副局长)
张景芳(市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乔娟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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