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政办〔2015〕11号
颁布日期:2015-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201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5〕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涉及我市的各项具体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于4月29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落实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措施,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落实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就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持续深化区域合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建立省级协调小组、四市市长联席会议机制,共同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和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合作机制;加快梳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中涉及的政策项目,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开展对接,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尽快出台《河南省关于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充分发挥城镇化的综合带动作用。坚持“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牵动、就学牵动,社会保障、农民权益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强化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约,进一步挖掘城镇化蕴藏的巨大需求潜力。出台《三门峡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推动普铁、高铁沿线城镇建设,打造城镇密集带。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工程,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供热供气等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快速公路、公共交通、停车设施和换乘站建设,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建保障房4291套。

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投资的拉动作用。坚持突出重点、弥补短板、强化弱项、综合提升,加快建设一批交通、能源、信息等重大项目,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拉动经济增长。确保连霍高速公路改造、三淅高速南段年底前建成通车;争取蒙华铁路、垣渑高速、芮宝高速黄河大桥等项目早日开工;加快推进国道310、209、344线和省道331、245线改造工程。以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超低排放高效大机组电源建设和现役机组升级改造,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光伏发电、生物质能、风电等清洁能源,加快电网建设和智能化改造;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力争天然气管道通达所有县(市)。以实施“宽带中原”等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信息化,优化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推动城乡光纤覆盖和普及提速;统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建设各领域信息网络系统。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三门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充分发挥要素的保障作用。吸引更多境内外金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壮大金融主体。加快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资金互助社,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继续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引导各类企业提升发展水平、管理水平和诚信水平,支持更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再融资;设立债务融资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发行债券。建成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推动“金融豫军”协同服务地方发展。设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基金。吸引保险资金、社保基金投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参与省、市发起设立的各类基金。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监分局负责落实。

5.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深入实施人才发展规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及各类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工程,扩大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规模。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6.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人地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着力解决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

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7.着力防控各类风险。坚决制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妥善化解部分行业特困企业和金融、房地产、地方债务、社会领域积累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坚持长短结合,提高前瞻性、指导性,深入谋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策措施,争取一批全局性事项列入国家规划,增强发展后劲。

由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持续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促进商务中心区突出生产性服务功能、特色商业区突出生活性服务功能,增强要素吸附力、产业支撑力和辐射带动力,使科学发展载体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上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全市产业加快向中高端升级。

9.发展壮大服务业。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放宽准入,扩大开放,加快高成长服务业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服务外包,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节能环保、旅游休闲、住房、文化教育体育消费工程。加快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一批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和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培育服务业集群和企业,推动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等高成长性服务业提速度,健康养老、科技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扩规模、上水平,商贸流通、房地产等传统支柱服务业添活力,努力将我市建成辐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的地区性服务中心。同时,鼓励县城和中心镇发展特色服务业、涉农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财政局、体育局、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推动工业转型发展。持续打造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抓好骏通车辆年产1万辆起重专用车、速达电动汽车、河南能化汽车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发展精密量仪、特种专用车、数控机床等终端、高端产品,提升先进制造业比重。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黄金、煤化工、铝工业等传统产业技改提升工程,帮助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条。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食品药品等产业,抓好灵宝汇源果汁、卢氏乐氏同仁堂药厂等项目建设。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带动能源原材料产业转型脱困。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质量立市建设。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推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实施一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项目,开展信息化建设示范企业试点。加快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负责落实。

三、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努力使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12.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粮食产量稳定在5亿公斤。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果品产量保持在20亿公斤以上,完成烟叶收购60万担,发展蔬菜5万亩,食用菌1.6亿袋,水产品2万吨。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培育雏鹰生态猪等现代畜牧产业化集群,年内新发展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集群。抓住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机遇,规划建设一批都市生态农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畜牧局、林业园林局、供销社、商务局、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加强农业基础能力建设。抓好白虎潭水库、大石涧水库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烟区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加强良种繁育和推广,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由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农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业保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坚决防止“非农化”、“非粮化”。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信托中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农电体制改革,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园林局、供销社、三门峡供电公司、市委农办、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6.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物的新农村”、“人的新农村”并重,按照“五规”(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合一要求,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分类推进新农村综合发展、特色发展。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再解决一部分农户“低电压”问题。继续新建、改建一批农村公路,持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农村危房。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的净化工作,选择一批村庄实施硬化美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实现干净、整洁、便捷,使更多村庄成为宜居的美丽家园。

由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三门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7.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突出抓好“三山一滩”地区扶贫。集中改善40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对4400名贫困群众实施搬迁,实现3.7万人稳定脱贫。

由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黄河河务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三门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积极跟进落实中央出台的重点改革举措,聚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障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成效。

18.以简政放权为核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承接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公开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由市编办、工商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国企公司制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合理确定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由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负责落实。

20.以激发活力和创造力为目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完善政企沟通、银企对接、权益保护等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着力营造理解尊重、支持爱护民营企业家的浓厚氛围,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监分局负责落实。

21.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2015年起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除涉密信息外全部公开预决算。把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和规模控制,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启动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试点。改革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

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地税局、国税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22.以提升资金支撑保障能力为重点深化投融资体制和金融改革。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向社会推介一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制定促进资产证券化、私募债和私募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政府投融资公司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加快中原经济区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全民推进县级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信办、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3.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加快城镇化相关改革。深入落实户籍制度改革举措,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争取早日获批。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部基础设施与周边对接。加快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

由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4.以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困难群体医疗救助。

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5.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由市发展改革委、事管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落实。

五、积极扩大对外开放

推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放,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增强招商实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26.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培育新优势,拓展开放空间,用好郑欧班列运行机遇,加强与郑州海关、郑州铁路集装箱口岸战略联合,建立陆港物流公司,搭上国际物流班车,努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三门峡海关负责落实。

27.创新招商方式。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行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集群招商。利用第21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文化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4届中国特色商品博览交易会举办机遇,围绕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突出抓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黄金珠宝、食品加工等产业招商,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引进配套项目。

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

28.完善开放平台。充分发挥三门峡海关、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铝及铝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果品及果蔬汁检测重点实验室作用,支持通关机构与我市出口企业加强协调联动,挖掘出口潜力,扩大优势产品出口,进一步扩大通关机构在黄河金三角区域的辐射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三门峡海关、市质监局、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

29.优化开放环境。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完善客商投资项目审批代理制,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商局、三门峡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0.积极有序“走出去”。用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郑欧班列等机遇,发挥通关比较优势,大力引进出口型项目;鼓励和引导煤炭、黄金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

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三门峡海关、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

六、不断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紧紧抓住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核心,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创新水平。

31.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创新驱动“一招上水平”,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好赛诺维制药、速达电动汽车等项目,加快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进一批高科技项目带动技术水平提升,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同行、大型央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创新平台,鼓励各地与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科技园区,支持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设立研发中心、购买专利技术增强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新建省、市级创新平台10家以上,建好高新企业孵化器,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由市科技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协负责落实。

32.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机制,探索通过金融支持、创投引导、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方式促进科技创新,完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健全科技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流动配置、创新激励机制。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三年行动计划,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优化创新生态,厚植创新文化,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负责落实。

七、深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加快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让中原文化更具影响力吸引力。

33.提升文明素质。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活动,积极培育文化大师和中原文化代表人物。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健全全媒体舆论宣传联动机制,讲述三门峡故事,传播三门峡声音,树立三门峡形象,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34.繁荣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崤函古道为轴线,以仰韶文化遗址等为支撑点,推进“早期中国”文明长廊建设。大力发展档案、史志、文史事业。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舞台艺术送农民、政府采购百场戏等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打造一批优秀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档案局、史志办、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35.壮大文化产业。改造提升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培育壮大动漫游戏、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落实《三门峡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沿黄半岛景观带为主体框架,整合天鹅湖、黄河公园、函谷关、地坑院等资源,培育主城区旅游产业增长极。推动双龙湾、黄河丹峡、甘山、燕子山等景区提档升级,完成旅游项目投资25亿元,新增4A级旅游景区2家;筹办好第21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文化旅游节。

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林业园林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36.完善文化体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完成县级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任务。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和文艺院团内部机制创新。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

由市委宣传部、编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加快生态市建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宜居三门峡。

37.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持续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城市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城市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焚烧整治,严控污染物排放,让群众看到治霾新成效。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完成省定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任务。加快产业集聚区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强化畜禽养殖、土壤、辐射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排除环境污染隐患,坚决把环境恶化势头压下来。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8.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全面加强节能工作,重点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变革能源利用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区试点,实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改、新上项目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强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应用节水、节材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9.推进生态系统建设修复。实施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完成造林25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33万亩。扎实推进生态县、乡、村创建,建成绿化模范乡6个、模范村20个。加强气象、地震、测绘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持续做好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由市林业园林局、气象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负责落实。

40.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实施排污权、碳排放、水权、林权交易制度。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园林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九、着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继续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办好群众急需实用的事情。

41.保持就业稳定增长。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妥善解决化解产能过剩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以上,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以上,努力使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2.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高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依法治理欠薪“瘤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牢社保安全网,兜好民生底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8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创新社会保险服务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实现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30张的目标。发展慈善、残疾人、妇女儿童、红十字、老龄等事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努力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关爱。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联、妇联、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4.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顺应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趋势,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完善主城区基础教育布局规划,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逐步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开展素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加快职教园区建设,从秋季起免除全日制中职在校学生学费,发挥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今年开始招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使所有孩子都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由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5.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医务人员培训,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提高60元,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重大传染病、慢性病防控救治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扎实开展好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由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6.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平安三门峡建设,扎实推进“一村一警”;创新信访工作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确保机构、职能、人员、责任“四落实”,提高监管能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做好反恐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由市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民政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商局、应急办、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7.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抓好驻渑部队迁建工作,支持驻峡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继续做好统计、外侨、对台、民族、宗教、对口援疆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防办、民族宗教局、市政府外侨办、市台办、教育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

以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为重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48.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政府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骨干队伍培训,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考核,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9.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和网上办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控“三公”经费,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读职,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由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0.持续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把廉洁从政贯彻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完善财政资金支出、工程项目招投标、国企改革及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交易领域各项制度,切实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廉政教育,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廉本色,做人民的好公仆。

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更好地监督政府,让政府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

由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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