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6-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统一部署,不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减排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下降1.8%(目标为1.5%),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1.5%(目标为10.2%),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10.5%(目标为8.8%),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下降3.2%(目标为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重点减排项目不能及时发挥减排效益。随县污水处理厂截至去年底处理负荷仅有20%,达不到减排认定的最低处理负荷(60%),经多次督办要求其增加污水收集量,但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导致不能正常上报认定,不能及时发挥减排效益。

(二)个别省级重点减排项目进展缓慢。在省与我市签订的“十二五”减排责任书中,随州城南污水处理厂被列为2013年度必须完成的项目,由于项目变更场址及处理规模,导致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多次被省环保厅督办未果,目前仅完成选址、围墙建设等初步工作。

(三)部分减排项目没有认定。随州市成盛纺织有限公司于2003年通过环保设施验收,但由于未纳入污普导致水气未能同步认定;年初纳入减排计划的12个农业减排项目因处理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没有通过认定。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找准原因,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遗留的问题。要全面安排,周密部署,组织谋划好“十三五”总量减排项目,为“十三五”总量减排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同时,要紧紧围绕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挖减排潜力,改革创新,强化考核问责,扎实工作,确保完成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

2016年3月9日

附件:2015年度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http://gkml.suizhou.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56/site/art/2016/3/14/art_3435_12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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