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乱收费有关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乱收费有关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企乱收费有关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14〕62号),市政府将于2014年7月上旬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涉企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部门和单位乱收费、中介组织傍权收费等涉企乱收费行为的整治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工商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检查收费过多,经常查、反复查的问题;是否存在企业股权变更、过户时负担过重的问题。

(二)公安、消防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随意查办、检查收费过多的问题,消防器材必须定点采购的问题。

(三)质监部门、物价部门对检测费用是否存在随意定价的问题;质监、工商、农业执法等部门对化肥企业外销是否存在反复查、抽检次数多、以罚代管的问题。

(四)安监部门及其下属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交钱就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交钱不办证的问题。

(五)规划、住建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规划、城管、户外广告检查收费过多的问题;是否存在房管部门对企业房屋抵押贷款延期,多次测量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城建、气象部门对建筑工程防雷设计重复审批的问题。

(六)卫生部门(防疫站)对企业是否存在检查时随意收费或罚款的问题。

(七)环保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执法时收费依据、标准不明晰、以罚代管的问题。

(八)档案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过多收取档案管理费的问题。

(九)企业到银行贷款,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多、手续多、贷款发放慢、资产评估折扣率较高、抵押物评估只认指定中介机构等问题。

(十)税务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随意征税、重复征税的问题。

(十一)电力部门对企业是否存在变压器停用额外缴费、企业安装变压器必须购买指定变压器等问题。

(十二)政府部门原来的下属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明脱暗不脱、将审批收费转移到中介机构的问题;是否存在将相关业务指定到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的问题。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督查的内容和重点,对各行各业开展深入细致自查工作,直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与处理。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部门6月底以前将自查整改与处理情况报市减负办。

2,欢迎各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举报电话:市环境办:3590000市减负办:359618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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