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襄樊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教育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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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襄樊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做到理性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继续推进“四项工程”,即学校建设抓标准,教师管理抓提高,办学行为抓规范、教育教学抓特色;突出做好“七重七抓”,即重理念,抓创新;重全面,抓基础;重质量、抓特色;重民生、抓难点;重师德、抓提高;重均衡,抓薄弱;重作风,抓监督。努力建设基础教育强市,使基础教育成为我市对外交流一张城市名片,为把襄樊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城镇3-6岁幼儿入园率达94%以上,农村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1-2所。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巩固率达到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达到6.8万人以上,其中普通高中3.5万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3.3万人以上,初升高比例达到88%以上。
(二)创建市级“基本无辍学乡镇”10个,创建市级“五园”示范学校20所。
(三)基本完成城区24所薄弱学校硬件改造,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达到10%以上,学区内初中、小学新生入学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
(四)做好城区4000名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五)全年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7万人以上,资助高中贫困生1.5万人以上,资助中职贫困生(含技校)6.7万人以上。
(六)创建省级示范中学1-2所;创建省级示范中职学校2—3所,建设省级中职学校品牌专业2个,建设省级中职学校实训基地5—7处。
(七)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5%、90%以上,取得高一层次学历教师的比例分别达到60%、40%、8%以上。
(八)全年完成农民工培训1万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下岗、转岗职工培训1万人次。
三、工作措施
(一)重理念,抓创新,推动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1、践行科学发展,转变教育发展理念。组织教育系统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全面领会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增强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理念,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事业。
2、坚持教育理性发展和内涵发展。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认真探索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思路、新办法,解决好普及与提高、规模与结构、数量与质量等几个重要关系。大力倡导“特色立校”、“特色兴教”的教育理念,深入挖掘、整合教育资源,由重视规模、数量、速度转向重视内涵、质量与效益,努力实现由硬实力建设向软实力建设的转变,注重内涵和软实力的提升,促使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重全面,抓基础,努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3、重视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和示范作用。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提高办园水平。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提升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水平。
4、坚持办好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基本无辍学乡镇、基本无辍学学校、基本无辍学班级”创建活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帮扶等手段,控制学生流失,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控辍格局。努力办好每所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立足学生主动发展,优化教学手段和育人模式,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5、加快高中教育发展。坚持高中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逐步形成办学特色和办学风格。积极开展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加强对示范高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挥示范高中的辐射带动功能。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根据“规模适度、结构优化、专业合理、特色鲜明”的要求,整合配置职业教育资源,对公办职业学校进行专业设置调整,培育一批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专业。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积极支持职业学校与对口行业、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创新发展“订单”式教育与培训的模式。
7、积极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积极支持襄樊学院发展,协助襄樊学院组建发展教育学院和创办硕士教育点等相关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择址扩建襄樊学院理工学院。支持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扩建工作,继续争创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鼓励襄樊电大发展以现代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为特色的开放教育。
8、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各项安全制度、财务制度。加大清理违规办学力度,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办学条件核查制度、招生广告审核以及年审等制度,确保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9、加快社区教育发展。制定今后几年我市社区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建立社区教育组织机构,配合学校所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以社区所在学校为依托成立社区教育中心。发挥教育人力资源优势,组建社区教育志愿者教师团,组织部分有专长、有能力、责任心强的教师兼职参与社区教育工作。
(三)重质量,抓特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10、改进德育工作,提高德育成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课程育德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德育活动为载体,做到全面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科学育人,启动中小学“和谐育德”教育创新工程。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养成教育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和谐全面发展。
11、深化“五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督促中小学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襄樊市中小学创建“五园”活动实施方案》(襄教〔2007〕10号)要求,深入开展“五园”创建活动,构建素质教育的百花园,重点在创建的内涵上下功夫,做的“五园”创建“三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与课堂教学改革结合,与学校科学管理结合,开展“五园”创建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1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展市、区联合教研活动,强化市、县(市)区、学校“三级”教研网络的指导作用。大力加强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手段、教学方式的改革,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管理机制,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开展高中课程改革调研,为高中课改作好准备。
13、牢固树立健康理念,不断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推广《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召开全市学校体育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广大学生中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健全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制度和预警机制,强化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疫病流行事件的发生。加强中小学美育工作,将美育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继续做好艺术特长生的招收工作。加强中小学骨干艺术教师业务培训,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
14、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根据襄樊城区发展状况,调整和完善城区初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化高中招生办法,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和中职招生联动工作机制。加大高中招生推荐力度,襄樊四中、五中和襄樊一中、三中部分指令性计划在市区实行推荐招生录取。从襄樊四中、五中两校在市区指令性计划中单列50%的指标,从襄樊一中、三中两校指令性计划中单列40%的指标,分别按市区各初中当年毕业生人数所占市区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计划分配向薄弱初中倾斜,增加1%的指标,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加强各类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力争实现考务“零差错”和考生“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生综合能力评价制度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逐步改变单一以学生文化成绩高低片面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倾向,将素质教育理念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重民生,抓难点,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15、积极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积极协调,认真办理大学生源地贷款事项。完善慈善救助、扶贫助学、捐资助学等管理办法。
16、努力保障流动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流动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努力解除流动人员后顾之忧。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重点解决好流动、留守儿童中贫困生的入学工作,落实好各种资助项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17、全面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抓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做好教学应用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启动现代远程教育应用示范校的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班班通”,让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五)重师德,抓提高,努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
18、纵深推进师德建设。深入学习教育部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师德规范成为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落实在教育实践之中。继续坚持师德档案制度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结合庆祝第25个教师节开展系列表彰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襄樊十大教育人物评选”活动,激励教师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大力培育教师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塑造教师队伍新形象。
19、稳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意见,组织中小学开展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补充机制。
20、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开展“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逐步向农村学校配备年轻的大学生,解决农村学校教师年龄老化、断层和素质不高问题。开展城乡校与校的“手拉手”帮扶活动,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与拓展。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做好新转、新聘教师开展上岗和新课程教材培训。加强县级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完善名师工作室制度,继续开展讲师团“送教下乡”活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重均衡,抓薄弱,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21、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实施城区24所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基本完成硬件改造任务;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五有”(有宿舍、有食堂、有澡堂、有厕所、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配套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继续加强后勤服务改革,促进后勤管理规划化、科学化,在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标准化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和评先活动。
22、稳定薄弱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的就学制度。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准确掌握人口分布详细情况,科学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就近划片招生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热点学校择校生的招收比例,在合理划片确定招生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严格的班额控制措施。通过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学籍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学区内的学生入学率初中、小学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恢复薄弱学校正常的办学规模。
23、加强薄弱学校队伍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加强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之间的轮岗交流工作,实现薄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有2名来自优质学校、10%以上的教师来自优质学校的目标。优先选派薄弱学校教师、校长出外进修或挂职学习,帮助薄弱学校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指导薄弱学校认真做好校本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任务。加大对薄弱学校日常管理和教研工作的指导,分区、分校制定教研工作指导计划,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对薄弱学校的教材教法辅导、课堂教学指导、教学质量监测和教学教研服务等工作职责,帮助薄弱学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24、开展薄弱学校帮扶活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子”,实行捆绑式联合办学或组成共同学区的办法,实行以强带弱,以强帮弱,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与薄弱初中对口帮扶机制。
(七)重作风,抓监督,努力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5、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这个主题,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学习型、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支部建设。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注重综合协调,强化督查督办。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构建政务信息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
26、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引导各级学校领导班子从权力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用先进的教育管理理论指导教育管理行为,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加强学校班子作风建设,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在教育干部中继续积极提倡求真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和求实效上。
27、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崇廉、奉廉、赞廉、守廉”的文化氛围,注重从源头上防腐倡廉,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健全经费责任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坚决制止乱收费。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的内部审计,严格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积极开展争创湖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28、推进民主管理进程。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建立行风评议制度。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拓宽学校民主渠道,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襄组通【2006】79号)要求,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抓好工会换届、组织工作。
29、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学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继续抓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做到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和经费“五落实”。推进依法治教,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综合评估工作,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扎实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30、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督政督学工作机制。继续抓好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加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等专项督查。继续做好县(市)区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和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考核工作。完善“两基”巩固提高制度。
31、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巩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成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和反邪教工作。做好预防和处置涉教群体性事件工作,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指导学校完善保卫机构和人员配备,强化学生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完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预案,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和安全应急机制;全面推广校方责任险。
32、促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吸纳先进的教育思想和优质教育资源。抓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联合市内外媒体,积极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的知名度。
33、认真做好机关党建、老干部、关工委、工会、妇委会、共青团、计划生育、统战等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学习《档案法》、《保密法》,做好机关和学校的档案、保密工作;加强教育统计工作,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教育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OO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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