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怀化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怀化市物价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怀化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怀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你处《关于殡仪服务重新制定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保护广大丧葬用户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09]98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湘价服[2011]85号),现就你处开展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鉴于当前物价水平上涨过快、通胀压力加大的客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不调整你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凡属政府定价管理的所有服务项目须维持现行收费水平不变。据此原则,依据《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你处三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悼念厅服务收费、公墓价格以及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后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本批复以外的殡葬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你处应充分尊重丧葬户的意愿,由丧葬用户自由选择服务项目,严禁重复或强制收费。你处应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涵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殡葬服务收费是重要的公益事业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调节价管理。你处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与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涵、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实施收费前还应按照“满足不同丧葬消费层次需求,由丧葬用户自行选择殡仪服务”的原则与丧葬用户签定服务合同,依协议履行服务承诺,确保服务质量。未签订服务协议或未提供协议约定服务内容的均不得收费。
四、对持有鹤城区常住户口的低保户、农村居民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无固定收入的困难优抚对象应享受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优惠。其中:市内遗体接运费全免;遗体火化费全免;减免一年的骨灰寄存费;购买经营性公墓5000元以下普通墓穴的,减免30%的购墓费用。
五、本批复自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起执行。你处按此批复后应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按时年检年审并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附表:怀化市殡葬服务项目现行收费标准表
二0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表:
怀化市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表
项目
管价形式
服务项目
服务设施(设备)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政
府
定
价
火化费
平板炉
元/具
460
遗体接运费
普通殡仪车(车价10万元以下)
元/具
300
中档殡仪车(车价10—20万元)
元/具
300
遗体抬运费
元/具
100
等候延时(等候30分钟以后)
元/30分钟
20
骨灰寄存费
存放格位
元/盒、年
120
政
府
指
导
价
悼念厅出租费
大厅
提供大型电子显示屏、音响、休息室、饮水机以及厅馆布置等服务
元/小时
100
中厅
提供小型电子显示屏、音响、休息室、饮水机以及厅馆布置等服务
元/小时
60
小厅
提供音响、休息室、饮水机以及厅馆布置等服务
元/小时
50
正常遗体整理费
含美容、穿衣、洗身三项服务
元/具
600
公墓墓穴价格
低档墓(面积不小于2m2,麻石花岗岩)
元/座
4680-9800
中档墓(面积不小于2m2,山西黑或蒙古黑花岗岩)
元/座
14800-29800
高档墓(面积不小于2m2,精品山西黑花岗岩)
元/座
30800-98000
水晶棺出租费
水晶棺
元/小时、具
10
冷库冷藏费
冷库
元/小时、具
20
公墓管理费
含卫生、绿化、维护等项服务
元/年、座
50
普通司仪费
含代写悼词、主持追悼会、维护秩序等项服务
元/场
100
注:除上述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之外的殡葬服务均为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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