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益政发〔2012〕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益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湘政发〔2011〕39号)和《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把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要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财政代扣、税务代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各部门特别是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排忧解难。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观念逐步形成。爱心“一日捐”活动连续开展了10年,为残疾人事业募集了资金。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城镇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农村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五保和低保范围。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7551例,低视力康复患者配助视器1725例。南县成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全市完成聋儿语训312名,肢残儿童系统化训练132名,肢残人康复训练398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68名。连续5年为36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药品,对19722名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共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13612件,安装普及型假肢917例。“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共投入资金200余万元,189名残疾儿童的听力、言语、肢体功能得到了提高。全市已建成残疾人社区康复点153个,帮助9万名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
(三)残疾人自身素质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残疾人随班就读率在95%以上,特殊教育事业走在全省前列。智残、聋人、盲人儿童均享受了彩票公益助学金,入学率在90%以上。残疾人就业本领不断增强,就业状况明显好转。10多次组团代表国家、省参加国际、国家特奥比赛,共获得国际、国家级金牌36枚、银牌12枚、铜牌21枚。在省第七届、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代表队分别夺得14金5银1铜和11金1银2铜。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中,有残疾人代表293人,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委员达317人。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献计献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残联基础工作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组织,村(社区)建立了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工作者素质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残联聘请了专业律师常年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但是,全市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不完善,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残疾儿童在接受特殊教育、抢救性康复方面仍面临突出的矛盾,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发〔2008〕7号、湘发〔2009〕20号、益发〔2010〕3号等文件精神,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残疾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和谐、科学发展。
(二)发展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残疾人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是坚持夯实基础,改善民生。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直接的服务。
三是坚持市场运作,项目带动。创新残疾人事业发展观念,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重视项目支撑和带动作用,继续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并实施精细化管理,切实把项目做精做优。
四是坚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认真研究益阳残疾人工作的市情,把握特殊规律,突出益阳特色,打造一批残疾人工作的亮点工程。
三、“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1、制定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
2、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使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服务。
3、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并落实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护理补贴、生活补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对重度残疾人救助水平上浮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特别保障。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住房救助范围。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力度。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逐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残疾人的住院补偿比例。将白内障复明、精神病患者用药、肢残矫治手术、脑瘫等治疗费用以及国产假肢装配、智障、孤独症、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等康复训练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切实解决由各级残联组织实施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转诊费用结算问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需跨区县(市)进行的,首诊医疗机构和医保管理机构对其医疗费用应予补偿结算。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重点救助。逐步扩大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3、提高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支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同级政府适当给予补贴。已纳入低保的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当地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金。其他残疾人由同级政府给予补贴。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鼓励、帮助非全日制就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障待遇。对企业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按规定对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定和落实非公有制经济从业残疾人员、残疾人农民工、被征地农村残疾人、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各类保险的优惠政策。
将不能实现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制度范围。落实城乡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贫困及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由县级政府全额代缴。
逐步提高残疾人城镇医保和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特殊医疗需求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大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保障力度。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对持证重度残疾人实行护理补贴。开展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试点工作。逐步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落实残疾人税收减免和生活用电、水、气、暖费用,就医就诊费用,泊车费用,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资费以及农村残疾人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康复。
主要任务:
1、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2、组织供应2.5万件各类辅助器具,争取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辅助器具。
3、加强残疾预防体系建设,重点做好残疾新生儿的干预工作,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形成社会化残疾预防体系。
4、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5、全市4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康复或功能补偿。加大“0-7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实施力度,逐步实现残疾儿童义务康复。继续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言语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等重点康复项目。
6、大力推进社区康复服务。争取到2015年,全市所有社区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
7、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争取20%的村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室,并有效发挥作用。
政策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作用,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重点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困难。
2、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拓宽康复服务覆盖面。建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区县(市)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所。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3、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组织开展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市)创建活动。
4、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实施0-7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继续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等重点康复项目。
5、建立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计划,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梯度合理、水平提高。
6、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增长速度逐年增加。
7、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广泛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有效控制先天残疾的发生。控制或减少传染病致残、慢性病致残、药物致残、环境因素致残、意外事故致残的发生。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
(三)教育。
主要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在90%以上,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3、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政策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2、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进一步办好市特殊教育学校,发挥其龙头、骨干作用,支持安化县、南县、沅江市和桃江县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
3、制定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加快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按规定落实并逐步提高特教津贴。合理配置和使用特殊教育资源。认真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生均公用经费和教职工编制标准,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教材建设,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
4、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以实现就业和生产扶贫为目标,利用残疾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少年文盲。
5、加大残疾学生的助学力度。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的特殊困难和需求,按规定增加补助项目,提高补助标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制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扶残助学活动。
6、建立0-7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训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帮助0-7岁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早期康复教育机构。
7、进一步规范并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
(四)就业与培训。
主要任务:
1、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0.8万,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1.2万。
2、规范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效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培训。
3、继续加强培训服务。根据需求开展SYB、电脑、盲人按摩及种养殖业等残疾人创业、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6000名以上。
4、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5、积极与人社等部门合作,争取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政策措施:
1、完善和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残疾人就业保护和促进政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范围,建立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机制。
2、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促进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发展;采取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基金,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带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制度。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高就业率。建立市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和残疾人双证培训基地。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基地,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和就业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全国各类残疾人技能竞赛。
4、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大力加强盲人医疗按摩工作,认真组织盲人参加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支持、鼓励一批具备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企业转型,发展医疗按摩。开展盲人按摩进社区工作。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推进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工作。继续实施盲人免费培训制度。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开展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试点工作。
5、开设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提供即时岗位救助、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岗位和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6、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地举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初步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联通。
7、采取免费培训、补贴生活费、交通费等措施,对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和其它增收项目,稳定农村残疾人就业。积极推动各现代农业企业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促进农村残疾人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信息引导,大力帮助农村残疾人实现转移就业,切实提高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率。
(五)扶贫和助残。
主要任务:
1、扶持4.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增强发展能力。
2、帮助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3、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人道主义得到大力弘扬,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扶残助残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创办益阳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政策措施:
1、各级政府将扶持残疾人脱贫纳入扶贫工作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重点倾斜。将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残疾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残疾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年-2020年)》,加大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力度。
2、广泛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继续争取中央、省康复扶贫贴息贷款,认真落实财政贴息制度。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企业、个人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创建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各区县(市)争创1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职业技能或实用增收技术。
4、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残疾人贫困户。动员群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扶持返乡贫困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
5、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捆绑各类危房改造资金,优先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新建住房或改造住房,完成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易地拆迁和小城镇建设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予以优先安排,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人。
6、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实施残疾人慈善项目。建立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益阳分会,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市)成立分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7、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营造关爱他人、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不同形式宣传残疾人工作,推介扶残助残的典型;积极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的学校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和“志愿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积极参加全省、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活动。
8、组织好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六)托养。
主要任务:
1、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要加大投入,支持托养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建立市级阳光家园。创建1个全省阳光家园示范区、2个全市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全市建成7所以上的残疾人托养机构。
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通过向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集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扩大残疾人受益面。
2、建立健全以市级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列入社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并根据当地残疾人数量及基本服务要求,配备专业服务人员。重点建好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引导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入托养服务机构。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原则上要求给予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等同价优惠待遇。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和服务人员。
(七)文化体育。
主要任务:
1、全市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艺活动,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培养残疾人文艺人才。
2、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使残疾人群众性体育人口达到15%以上。开展体育自训工作,培养、选拔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参加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
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残疾人协会、特殊教育学校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在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中,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作(产)品出版和生产。成立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为盲人提供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
2、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开展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组织实施“文化进社区”项目。
3、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发现、培养和选拔残疾人艺术人才,积极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六届、第七届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及其他国内外特殊艺术表演和比赛。
4、提高残疾人体育工作水平。根据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运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建立市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培训残疾人运动员,有条件的区县(市)争取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积极开展体育自训工作。建立残疾人体育运动员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组团参加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及特奥运动会等体育赛事。
(八)综合服务设施、信息化和无障碍建设。
主要任务:
1、市、区县(市)普遍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就业服务窗口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服务条件。
2、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残联网站建设。
3、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改造率达80%。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00户。
4、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
政策措施:
1、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2、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系统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和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
3、继续加强残联网站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区县(市)残联建设并有效发挥好网站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教育、残疾人证核发、政策咨询、维权等服务。
4、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并配备无障碍设备。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推广、宣传。
5、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强化无障碍建设监管措施。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住宅小区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6、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显示屏幕系统。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九)维权信访。
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2、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建立1个市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政策措施:
1、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维权机构。建立市及区县(市)残联残疾人维权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编制和工作人员。
2、加强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8〕7号、湘发〔2009〕20号和益发〔2010〕3号文件精神。制定《益阳市残疾人扶助办法》,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知识考试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3、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送法律下乡(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企业延伸,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市、区县(市)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解决残疾人法律救助的突出矛盾。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经费补贴。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和创新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市及区县(市)协调联系的残疾人信访工作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大信访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2、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3、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队伍、专职委员队伍、康复协调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4、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机构,配齐配强区县(市)残联队伍。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配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妥善解决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2、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积极做好优秀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配备工作,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大残联干部培训力度。深入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造就一支富有爱心、充满活力、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
5、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四、纲要的组织实施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实施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区县(市)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将目标任务逐年进行分解,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纲要执行中的问题。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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