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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通政办发〔2012〕16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16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通政办发[2012]016附件
http://www.nantong.gov.cn/art/2012/2/23/art_27219_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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