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2013年实事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江苏省苏州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苏州市2013年实事项目》的通知

苏办发[2013]12号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苏州市2013年实事项目》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实事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管理和考核,各项目单位在每双月25日前,将实施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如期完成。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苏州市2013年实事项目

2013年市实事项目共十个方面30个项目:

一、改善居住条件方面(7项)

1.组织供应城区廉租住房200套、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000套。(实施部门:市住建局)

2.实施城区居民家庭“改厕”6734户。(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实施部门:姑苏区政府)

3.市区综合整治老住宅小区24处,共111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实施部门:姑苏区政府)

4.市区实施天然气置换5万户。(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实施部门:城投公司)

5.市区综合整治零星居民楼85幢,19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实施部门:姑苏区政府)

6.全市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35万人,其中张家港市3万人、常熟市3万人、太仓市3万人、昆山市11万人、吴江区3.5万人、吴中区3万人、相城区1万人、姑苏区3万人、高新区4.5万人;全市年末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80%。(实施部门:市公积金中心、各市(区)政府)

7.市区启动37个城中村(无地队)整治改造。(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实施部门:姑苏区政府、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城投公司)

二、就业社保方面(3项)

8.全市组织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万个。(实施部门:市人社局)

9.全市培训城乡劳动者30万人,其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以上。(实施部门:市人社局)

10.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扩大社会医疗救助范围,计划救助大病、重病患者35000人次。(实施部门:市人社局)

三、医疗卫生方面(4项)

11.启用苏大附一院新院门急诊楼,开工建设苏州市公共医疗中心。(实施部门:市卫生局)

12.市区实施社区卫生信息优化升级工程。(实施部门:市卫生局、人社局)

13.市区建设社区卫生临床检验集中检测中心。(实施部门:市卫生局)

14.对市区居民家用水银式血压计实施免费检定、维修及家用电子血压计进行校准。(实施部门:苏州质监局)

四、社会关爱方面(2项)

15.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500张、日间照料中心30家、助餐点90个。(实施部门:市民政局)

16.建设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实施部门:市残联)

五、公共交通方面(1项)

17.新购公交车辆500辆,发行轨道交通计次票。(实施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公司)

六、教育方面(2项)

18.全市新改扩建100所幼儿园。(实施部门:市教育局)

19.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实施部门:市教育局)

七、文化方面(2项)

20.实施苏州博物馆城建设。(实施部门:市文广新局)

21.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程,启动苏州图书馆二期项目建设,全市新建20个图书馆分馆、12个标准配置公共电子阅览室、12个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实施部门:市文广新局)

八、城市信息化方面(2项)

22.全市建设并开放20个公共区域的无线上网服务。(实施部门:市经信委)

23.建设苏州市人口基础数据库。(实施部门:市公安局)

九、环境整治方面(4项)

24.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实施部门: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25.启动古城区河道“活水工程”,建设城区主要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施部门:市水利局、环保局)

26.疏浚农村河道1404条、总长1281公里,拆除坝埂284处、建设桥涵224座。(实施部门:市水利局)

27.实施城区10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实施部门:姑苏区政府)

十、公共安全方面(3项)

28.实施城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七期项目。(实施部门:市公安局)

29.全市建成82家放心粮油店(柜)。(实施部门:市粮食局)

30.建设苏州市食品安全快速检验中心。(实施部门:苏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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