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锡政办发〔2011〕56号
颁布日期:2011-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1年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5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2011年继续开展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城市管理热点难点的突破之年和长效管理的推进之年。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要继续按照“展现地域特色、浓厚文化氛围、丰富城市内涵”为原则,围绕改善基础设施、规范门头店招、粉饰建筑立面、完善夜间亮化、设置绿化街景等方面展开。2011年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将同时结合创建省市容管理示范路以及《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见附件3)一并实施。

“包装出新”工作要做到标准高、设计优、推进快、效果佳。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出新内容;按照统一的台帐格式,建立基础台帐;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组织规划设计并充分论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各项责任,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在2011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包装出新道路名单见附件2)。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3月底前)

主要任务是要完成调查摸底、规划论证、制定方案等工作。各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组织力量,全面掌握需“包装出新”道路的实际情况,并据此确定出新项目。要建立基础台帐。对拟开展出新的道路进行规划设计和论证,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工作班子、有实施方案、有效果图、有进度推进表。同时,通过召开各个层面动员会议、向沿街店主业主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道路“包装出新”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9月底前)

主要任务是组织施工作业,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抓好实施,确保规范、有序到位。推进“包装出新”各项任务的实施到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确保出新后的道路整体面貌明显改观。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10月)

主要任务是由各区对“包装出新”的各项施工作业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完善提高。市相关部门将进行考核评比。

三、措施要求

各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市区联动、快速推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区分管负责人和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各地区也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加快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包装出新”工作以区为主体推进。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和园林局、住保房管局和城管局等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相关工作。要强化服务和保障,为“包装出新”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强化统筹协调的力度,切实解决“包装出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展开。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我为主,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前期规划先行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整治方案,并对照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考核验收。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在纳入市相关工作目标考核的同时,还将纳入“太湖杯”城管创优和“路长制”管理考核。

(五)落实长效管理。“包装出新”工作完成后,将列入市级一类道路管理范围,应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做到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100%,以切实巩固“包装出新”成果。

附件:1.2011年全市包装出新道路名单

2.主要道路“包装出新”检查考核标准

3.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11年全市包装出新道路名单

序号

地区

路名

起讫点

长度

(公里)

路长单位

1

崇安区

县前街

高墩桥—解放西路

1.35

崇安区纪委

2

广益路

江海东路—锡山区界

1.6

崇安区房管局

3

南长区

通扬路

淘沙桥—金城路

3.6

南长区纪委

4

南湖大道

金城路—梁东路

2.5

扬名街道

5

北塘区

县前西街

解放西路—春申路

1.2

市粮食局

6

盛岸路

蓉湖大桥堍—石门路

2

北塘区政府办

7

滨湖区

青祁路

太湖大道—惠河路

3.8

滨湖区房管局

8

建筑路

尺马渚桥—隐秀路

2.9

市环保局

9

新区

锡义路

新华路—新锦路

1.1

梅村街道

10

鸿运街

鸿运路—鸿运市民中心

0.6

鸿山街道

11

锡山区

华夏路

太湖大道—二泉路

2.36

锡山区环保局

12

学前东路

春江桥—东亭路

1

锡山区水利局

13

惠山区

盛岸西路

若冰桥—钱胡公路

2

钱桥街道

14

文惠东路

惠源路—中央公园

1

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主要道路“包装出新”检查考核标准

项目

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

规划

论证

25分

规划设计方案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公司制定,做到道路两侧空间利用及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相互协调。

15

规划设计单位无资质扣15分;设计方案有明显不足或漏洞扣3分/处。

论证充分,得到各相关横向部门的认可。

10

未开展论证扣10分;整治结束后相关横向部门对规划设计提出异议扣5分/个。

整治

内容

30分

按照通过论证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项目、内容及数量。

12

实施方案未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制定扣6分;未明确具体整治项目、内容及数量的扣2分/项。

实际出新项目、内容及数量与实施方案一致,无删减。

18

现场检查,实际出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删减的扣3分/处。

台帐

资料

10分

按照台帐范本格式填写,并根据相应时间要求定期上报,数据及图片内容详实。

10

未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的扣2分/次;数据或图片内容有误差的扣1分/处。

进度

安全

20分

在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新任务。

10

未按时完成的根据实际完成量予以相应扣分。

出新施工期间确保安全无事故;无扰民投诉事件。

10

发生安全事故扣5分;出现扰民投诉事件扣1分/起。

资金

保障

15分

出新资金落实到位,无因资金问题导致施工延误、施工质量下降等问题。

15

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因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各类问题,扣5分/起。

附件3:

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

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项目

标准

建构

筑物

立面

沿街建(构)筑物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设计;外立面保持整洁,无灰尘、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乱拉乱挂;门窗无破损。

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无有碍观瞻的物品;商住合一的建筑物阳台统一封闭。

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

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无擅自悬挂、书写、张贴各种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

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保证安全牢固,空调外机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临街空调外机应设置统一样式的遮挡外罩,并与街景风貌特色相协调。

无违法建设,无破墙开门(窗);建筑物顶部无乱堆放、乱搭建;无落地遮阳篷(伞)。

户外

广告

编制街景规划(设计);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符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设置技术规范等规定,总量控制、密度合理、制作规范;用字规范,无缺字、漏字、错字、别字;广告设施完好无缺损。

无过街横幅,无布幔,无擅自设置的广告。

无烟草广告,无长期闲置广告位,无陈旧画面。

公告、招贴、阅报栏等各类公共信息栏定期清洗更新,保持整洁。

重大宣传节庆活动应严格控制短期性户外广告的审批,经批准设置的应按时拆除。

环境

卫生

道路定时清扫,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隔离栏)干净整洁,保洁质量符合《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无存留垃圾、地面无明显污迹。

垃圾日产日清;实行分类收集处理。

无经营机动车修理及铝合金、石材、木器加工等服务店。

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果壳箱等公共场所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保持整洁美观。

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场内卫生。

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市容环卫责任书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

项目

标准

夜景

亮化

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公共设施、绿化等按景观灯光规划和街景风貌特色要求设置夜景灯光,保持设施完好,功能良好,开闭正常,并实现集中控制。

路灯亮灯率达100%。

沿街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应配置亮化设施;无破损、无缺字少字。

公共

设施

临街无架空杆线、废弃电线杆等。

门牌标识规范统一、号码齐全。

设置在道路两则的公交站点、隔离栏(墩)、电话亭、配电箱、控制箱、书报(信息)亭、路标、路灯、废物箱、邮政箱(筒)、画廊、座椅等公共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整洁,无乱涂乱贴、乱写乱画现象。

市政

设施

路面(含人行道)平整,无坑凹;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

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无占用盲道。

公共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等城市绿化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绿化带无空缺、无垃圾,无依托树木搭建或吊挂物品。

道路(含地面)交通标志、标识规范齐全;交通管理秩序良好,道路畅通。

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建筑

工地

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材质、色彩一致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拆迁、待建工地设置封闭围墙;临街面美化;场地内无乱倒垃圾,无乱搭乱建现象,管理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

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临街围挡应当进行美化或作公益性广告宣传。

施工现场内机具设备、建筑材料堆放整齐。

施工现场出口处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及污水导排设施;工程渣土实行密闭运输,无带泥上路。

执勤

管理

台帐资料齐全规范,有创建计划,人员分工和责任考核等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责;严格管理,文明执法;注重执法管理实际效果。

监督考核机制健全;面向社会公示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听取沿街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执勤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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