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4〕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办发〔2014〕61号)要求,制定《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附:盐城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doc

http://www.yancheng.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1051340433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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