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抚府办秘〔2016〕3号
颁布日期:2016-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抚府办秘〔2016〕3号

各科(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经办公室党组研究,现将《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要在办公室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不折不扣地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由王武同志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具体组织工作由人事教育科及相关科(室)抓好落实。

2016年3月18日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安排

http://xxgk.jxfz.gov.cn/bmgkxx/szfb/fgwj/qtygwj/201603/W0201603253752282715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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