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应急救援支队2015年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应急救援支队2015年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洪府厅发〔2015〕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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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应急救援支队2015年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应急救援支队《2015年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30日
2015年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要点
市应急救援支队
2015年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以政府应急体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南昌市政府落实《江西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工作任务协调会议精神,突出队伍、设施、装备、机制“四项建设”,全面完成《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江西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工作任务的通知》目标任务,大力提升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保障和良好服务。
一、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政策和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推进,6月底前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任务。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队员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确保队伍“招得到、留得住、用得好”。抓实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根据队伍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需要,配齐执勤训练基本设施、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开展体能技能和操法训练,理顺指挥调度机制,保证队伍24小时不间断执勤,随时“调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拟定并出台《南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办法》,抓好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试点,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招、管、训、教、用模式,推进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职业化。
二、加快常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基地建设。按照市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加强指挥调度、工作协调和任务推进,继续强力推进市本级常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基地建设。一年内,完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建设。
三、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应具备灾情受理、调度指挥、图像监控、大屏显示等功能,并通过政务网与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平台互联互通。要深化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功能开发和应用,完善人员、车辆、物资、器材装备、应急预案、联动单位、地理信息、重大危险源等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和动态更新,提高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快速反应和调度指挥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建设。按照省政府“从2014年起三年内,省财政每年出资4000万元,并按省、市、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三级1:2:4比例配套投入资金,专项解决县区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政策,要继续认真落实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应急救援支队《关于落实县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套经费的通知》精神,加强工作统筹,确保2015年、2016年度的配套经费足额筹集到位、器材装备采购配备到位。
五、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和《乡镇消防队标准》,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装备、有训练、有经费”要求,加快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推广青山湖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验做法。全面推行向公安派出所派驻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和推动乡镇、街道和社区因地制宜建立“一队多用”、配备基本灭火装备的志愿消防队伍,开展志愿消防队伍建设试点。
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政府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协同、消防综合救援、专家技术支持”的要求,完善应急救援作战指挥机制。完善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明确综合应急救援各联动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会商、要情通报、救援协作和信息互通共享等制度,形成多部门、多力量协同处置的综合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采取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主管部门调拨、与物资储备单位签订保障协议、与大型工程机械使用单位签订机械和操作人员捆绑征调协议等方式,分级分类建立多层次应急救援物资联储联调机制。
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应急救援实战需要,在7月底前完成洪涝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燃气泄漏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隧道救援、城市商业综合体火灾、地震和建筑倒塌等典型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编制和修订,11月底前完成预案的审核。市本级组织实施1至2次综合性应急救援拉动演练,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联动部门、单位参加的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2次,以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检验预案,不断提高政府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八、提升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总要求,不断加强市、县二级应急救援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保持队伍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结合消防部队承担的职责任务和责任区灾害事故特点,深入开展整建制训练、辖区情况熟悉、预案拉动演练和战例战法研究,提升队伍快速反应能力、情势应对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发挥日常应急救援“常备军”和灾害事故救援“主力军”作用。市、县区(含开发区、新区)应急救援支(大)队开展实战拉动和演练分别不少于8次和30次;年内完成南昌市轨道交通救援大队组建工作。
九、发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能作用。加强各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自身建设,发挥指挥部“平时议事、战时指挥”作用。建立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和运行机制。应急救援大队要认真履行同级指挥部办公室的参谋、办事、联络、协调职能,加强与政府应急办工作联系,保障指挥部高效运转。重视发挥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专家组“智囊团”作用,完善专家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共享、灾害事故预警、风险评估、决策咨询以及重大救援遂行出动等制度。上半年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专家组聘用工作,组织专家参与和观摩指导市本级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
十、加强工作督导和目标考核。2015年4月底前,市综合应急救援督导组开展一次集中督导,重点督导推动《三年规划》落实较慢的县区(含开发区),抽查部分已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工作运行情况。6月底前,组织对《三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市落实省政府《三年规划》全面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今后,市应急救援支队将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定期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督导,定期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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