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3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洪府厅发〔201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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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月29日
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
(2013-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发〔2009〕29号),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改善农村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江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77号),结合我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3—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一、充分认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全市扶贫开发五年规划,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康复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重点推进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救助措施,确保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和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先后投入265万元,扶持88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业,带动了更多农村残疾人找到致富门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48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免费为3899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培训,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现已累计资助1885名残疾人,通过实施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为6.03万(含低保人员)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逐步提高,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二)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意义重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是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人群。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缓解并逐步消除残疾人绝对贫困现象,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提升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提高农村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全面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确保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效衔接,把落实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作为解决残疾人温饱、稳定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根本途径,把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作为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根本手段,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产生活能力作为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状况的根本目标。
——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承担起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强化措施,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配置人、财、物等资源。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稳步脱贫。有条件的县区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受益面,加大扶持与开发力度,稳步提高残疾人家庭收入。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将农村残疾人的生活发展纳入城乡社会建设与管理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项保障和改革民生、公众服务政策措施向农村残疾人倾斜,促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发展。
——坚持保障优先,到户到人。摸清农村贫困残疾人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措施,扶持到户到人。
——坚持产业带动,基地扶持。发挥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促进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
——坚持社会参与,结对帮扶。动员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以“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帮扶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增加收入,稳定脱贫。
——坚持强化培训,提升技能。优先对残疾人开展多样化、多层次培训,逐步提高残疾人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加强典型示范,激励农村贫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能力。
三、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明显改善,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残疾人“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四普遍”,即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普遍享有康复服务、普遍享有辅助器具适配、普遍享有托养服务;“五个有”,即有房住、有学上、有医就、有人管、有地位。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或接近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二)主要任务
——到2015年,扶持2.4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得到有针对性扶持,发展能力有较大提高。
——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全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全面覆盖,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到2015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逐步提高巩固率。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残疾儿童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减少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到2020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到2015年,为0.3万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到2020年,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省级、市级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增加生产经营和就业收入,残疾人家庭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到2015年,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有效改善,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到2015年,初步建立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框架,农村残疾人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工作较快发展。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托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逐步扩大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覆盖范围。到2020年,实现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村残协委员、康复协调员各自职能基本到位,各有独立的就业岗位和工作责任,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013年至2015年,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帮扶11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四、完善保障政策
(一)落实政策规定,优先享受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落实中、省、市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和扶贫开发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贫困残疾人口识别机制,对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人群,帮助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养殖补贴等相关惠农补贴,使农村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研究推动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等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鼓励金融部门适当简化贷款程序,完善信贷服务政策。发展针对贫困残疾人户的免抵押小额贷款产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贫困村互助金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庭发展生产提供支持。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特别扶持。落实重度残疾人按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费由政府代缴,帮助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商业保险,探索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通过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有条件的县区可适当提高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并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合理确定救助水平。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新农村建设、农村实施的重大工程中,充分照顾贫困残疾人利益,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实施过程中,切实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类公共资源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倾斜,创造条件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五、强化扶持措施
(一)加强康复扶贫贷款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率。认真执行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提高贴息额度,加大贷款投放。加强对康复扶贫贷款的运行管理,扩大到户贷款扶持覆盖面,提高扶贫贷款辐射效能。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确保贷款运行安全。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投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项目。通过扶持项目、扶贫基地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小额到户贷款扶持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二)创新扶贫方式,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强化扶贫基地、扶贫项目的带动作用,巩固“公司+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等扶贫模式,推广“一户一策”滚动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残疾人扶贫典型做法。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好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县、区,通过产业带动,组织残疾人发展庭院经济、设施农业和家庭手工艺生产。
(三)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和项目优先培训残疾人,“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积极培训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作为重点,依托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力争每个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强化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及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中,对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农村残疾人优先选拔和培养。
(四)坚持城乡统筹,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就业岗位,有序安排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引导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维修、商贸、手工艺加工、家庭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项目。扶持农村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及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
(五)采取有效措施,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全市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强、培训效果好、能够稳定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基地,采取“公司+残疾人户”、“合作社+残疾人户”等方式,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就地就近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有效提高家庭收入。
(六)整合部门资源,实施“阳光安居工程”,着力改善农村残疾人住房条件。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给予优先安排;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完善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结合无障碍进家庭活动,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七)动员社会参与,形成社会化残疾人扶贫工作格局。积极动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帮助落实扶贫和救助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经营服务,扶助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切实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鼓励引导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配合妇联组织开展面向残疾妇女的各类培训,为残疾妇女提供创业资金、项目扶持,关注残疾妇女的身体健康,为残疾妇女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部门实施的定点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业。通过慈善捐赠、社会募集、各界帮助等渠道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县、镇、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建立社会帮扶残疾人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八)多方协作,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托养、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康复教育和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各类残疾学生的扶持。依托镇、村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知识普及、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个性化康复服务,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结合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知识学习和扫盲工作。鼓励、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康复身心,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适应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大投入,引导组织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不断提高农村残疾人的健康意识,使健身活动逐步融入农村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及网路平台,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网络的工作职能,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九)打造一支稳定的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队伍。各级残联与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密切合作,把好选聘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关,提高书屋管理人员的上岗前培训质量,按时发放书屋管理人员津贴,稳定书屋管理员队伍,逐步将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全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逐步扩大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覆盖范围,使之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专门的工作责任、适应的农村文化服务项目,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政府扶贫规划,分解指标,量化考核,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并抓好落实,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市级负责、县级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受益到人的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村级扶贫规划同步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落实残疾人扶贫和救助政策,改善基本生活状况。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大力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要加强农村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加快特教学校建设,加大对各级各类残疾学生的扶持力度。要将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纳入部门培训规划,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要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要将支农惠农富农政策优先落实到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指导鼓励各商业银行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信贷,创新产品,优惠利率,简化手续,提供无障碍服务。要优先为从事种植、养殖和手工艺加工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及残疾人家庭提供信贷支持。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并指导县区残联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二)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各级残联作为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参与残疾人扶贫规划制订、统筹协调扶贫资金和物资分配以及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继续把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残疾人扶贫开发相互结合,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保任务,促进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为残疾人扶贫提供组织保障。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服务机构将各项政策措施及服务向农村延伸,依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农村金融机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劳动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服务。
(三)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审计监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等现象,确保资金安全。
各县区要根据本纲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南昌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3—2020年)》执行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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