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通行及提前报废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通行及提前报废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通行及提前报废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通行及提前报废补偿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6月10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通行及提前报废补偿实施意见
根据2008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规定,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为三年,至今年将3年期满,9月1日起将禁止在本市市区通行,为鼓励市民将此类车辆提前报废,使之平稳退出城区,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禁止通行及提前报废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晓健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伟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贸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交总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焘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伟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外宣办、市监察局、市商贸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交总公司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
二、补偿对象
(一)2008年在我市办理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车辆所有人(不含湾里区和四县)。
(二)上述车辆所有人自愿将车辆提前报废的。
三、补偿标准
车辆所有人自愿将车辆提前报废的,每辆车可获得政府补偿款200元和市公交总公司赠送的价值200元公交卡,以及由市商贸委确定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支付的车辆报废残值费。
四、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8月31日结束。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交管局各大队协作的社会停车场。
五、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办理车辆提前报废补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完整的车辆;
(二)车辆属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本市市区居民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车辆临时通行证原件和临时通行标志,车辆临时通行证原件和临时通行标志遗失的,需提交属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一)查验车辆: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查验车辆,确认车辆是否属补偿范围;
(二)报废车辆:由市商贸委和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负责,报废车辆并支付车辆报废残值费;
(三)领取补偿:由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等单位负责,简化手续,方便车辆所有人现场领取。
七、部门职责
(一)由市公安局交管局负责,市外宣办、市广电局配合,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以及街办、社区的宣传平台开展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政府在给予适当补偿的基础上,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城区通行的政策。
(二)由市城管委牵头,市公交总公司配合,尽快购置一批公交车,进一步提高公交的运力,为老百姓选择公交出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为方便群众,需在各办理地点周边设置临时的公交站点或招呼站。
(三)由市城管委牵头,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交总公司、市商贸委等单位配合,制定工作流程,落实工作场地,为车主办理提前报废补偿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由市工商局负责,按照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立即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电动车销售市场的专项整治,禁止超标电动车和未纳入省工信委登记目录的电动车在我市销售,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五)由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报废补偿经费的保障、拨付工作。对补偿款的发放、审计提出规范性要求,确保补偿款的发放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每辆车200元的补偿费用由市财政局从交通设施建设资金中拨付。
(六)由市商贸委负责,6月25日前指导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分别对持有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确定报废残值费,说明定价理由。7月10日开始,督促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严格按规定报废车辆。
(七)由市监察局负责,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对违反规定处理报废补偿工作情况的投诉和举报,对此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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