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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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9-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萍府发〔2014〕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36号)精神,大力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和“一轴两核多组团”重大战略举措,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牵引、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提升全市信息化整体水平,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
(二)主要目标
1.信息消费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28亿元。
2.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15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0%,第三、四代移动通信技术(3G/4G)用户普及率达到33%,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覆盖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比例达到80%。行政村100%实现通宽带,3G网络100%覆盖乡镇,无线局域网100%实现城区公共区域热点覆盖,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实现规模商用。中心城区用户全面实现20兆比特每秒(Mbps)宽带接入能力,部分家庭用户达到100Mbps,农村地区用户全面实现4Mbps宽带接入能力。利用现有宽带网络基础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产经营、社会民生、文化建设等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化应用。
3.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有效融合。智慧城市、两化融合、电子商务、三网融合建设取得有效进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保持持续快速发展;产业园区和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产品与服务进一步融合;各类信息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逐步推广提供产品、解决方案、提供服务等多种消费模式。
4.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二、加快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
(一)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和改造。实施“宽带中国”萍乡行动计划,优化骨干网络架构,推进城域光网建设,实现光纤进楼入户,全市100%行政村通宽带,提升我市宽带普及水平。统筹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商用,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持续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在全市的覆盖范围,做好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4G)演进,开展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规模试点和推进规模商用。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TD-LTE)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步伐,探索融合新形式、新方法、新业务,并逐步扩展。加快电信和广电双向业务进入,构建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大信息消费内容资源开发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网络电视、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等融合业务。(责任单位: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市工信委、市文广新局、市广电发展中心、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
(一)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推动我市工业园区加快两化融合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园区的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园区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推动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智能终端、物联网等电子信息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信息产品应用能力。积极开展自然灾害预警与救助、公共安全综合应用、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旅游景区管理、森林火灾预警应急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
(三)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搭建数字文化产品开发、运营、推广平台,生产和提供具有萍乡特色、体现萍乡精神的数字化产品。深入开发数字阅读、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基础电信和广电网络企业服务能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费。支持通信、广电和信息服务企业,提升文化产品多媒体、多终端制作传播能力,面向公众提供基于云平台的宽带视听、网络游戏等多样化的信息产品,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科技馆、数字档案馆等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形式多样、内容精彩的虚拟体验方式,开发精品网络信息资源,满足公众文化生活需要。打造数字旅游精品,促进度假休闲观光游览消费。(责任单位: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工信委)
(四)促进数字家庭应用消费。推动网络音乐、网络游戏、手机报、电子书等数字内容消费应用。大力推广基于“三网融合+高清互动+智能控制”功能的数字家庭应用,推动家庭、个人从使用技术产品向享受信息服务延伸。加快普及数字化高清电影,继续推进数字电视发展,实施有线电视网络改造,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型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四、拓展信息消费领域
(一)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智慧水务、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等重点专项工程,实现一批助力城市管理、政务建设和民生保障服务的重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专项工程。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战略合作、融合发展,实施两化深度融合信息化园区、“智慧孵化器”数字企业、重点企业信息化示范应用等重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网络和无线宽带网络规划建设,提升城乡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降低农村信息服务资费,扩大农村信息消费领域,推进萍乡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生产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品牌形象,改善消费预期和环境。实施具有萍乡特色的惠农富农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信息消费环境;进一步普及和规范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动态监管、“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操作、涉农事项便捷服务为一体,构建全覆盖的基层阳光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四)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程。鼓励第三方创办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鼓励个人、企业开办并做大网络零售平台;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做好电子商务基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加大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力度,形成集聚效应。完善电子商务相关配套体系,通过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带动产业发展。结合萍乡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加快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开放信息资源,支持企业参与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鼓励政府购买相应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加快推动广播电视网络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延伸、推进“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建设。实施“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实施“数字医疗”项目建设,推进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等数据库,实现跨区域、跨医院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实施“数字人保”项目建设,推进统一的跨区域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异地社保关系转接和就地结算,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推动就业信息服务向街道和社区、乡镇和行政村延伸,构建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市民卡”项目建设,实现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实施“数字民政”项目建设,打造具有萍乡特色的基层民生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社区信息化,建立一批智能化社区示范项目,推广智能化楼宇和现代物业管理应用。加快推进手机支付业务在社保、公交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文广新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促进信息消费的联动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抓紧制定本地区促进信息消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大力推动本地区扩大信息消费。(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信息产品及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网络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信息消费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信息消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三)改善电信服务。充分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作用,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争取省公司支持,加大在萍乡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宽带网络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资费监管,明确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增强基础电信服务能力,实现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费,提高电信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信息服务。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信息化服务事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建设和运维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展统计监测,建设信息消费安全可信环境。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服务为主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建立重要网站及电子商务平台认证、统一标识、监测和举报等制度,强化密码在保障电子商务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基础网络安全,依法保护通信和广电设施安全,基础电信和广电网络企业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基础网络的安全防护设施,强化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网络应急响应和容灾备份恢复能力。提高信息系统安防能力,对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基础信息数据库,坚持开展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落实等级保护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和漏洞通报,保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安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保密机要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江西广电网络萍乡分公司)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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