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赣财综〔2015〕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调查清理方式
各部门(单位)开展涉企收费情况摸底调查,可以抽查有代表性的重点缴费企业,形式上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发调查表格等进行。
二、部门责任分工
1.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能及服务对象,对相关所属行业企业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分别交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经营性收费及其他收费金额、标准及收费依据开展调查或重点抽查。
2.按企业类型划分:市工信委负责工业企业、市住建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市房管局负责房地产企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运企业、市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企业、市民政局负责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缴费情况调查。
3.市发改委就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情况及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金额开展摸底调查。
三、材料报送
各责任部门(单位)将调查情况分别以书面形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格式在7月17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综合科。联系人:陈安,联系电话:6441134,电子信箱(QQ):1254849011。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http://xxgk.xinyu.gov.cn/szf/fgwj/qtygwj/201507/t20150715_519172.html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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