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葫政办发〔2009〕15号
颁布日期:2009-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葫政办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关于组织开展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

—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指导意见

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我市旅游业平稳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集中开展“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现就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

旅游产业关联度高、综合性强、产业链长、带动力大,快速启动旅游消费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市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市场潜力巨大。开展“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旨在向广大群众展示我市旅游资源,让家乡人民了解家乡、热爱家乡,为家乡旅游产业发展献计献策,激发广大群众建设家乡的热情;满足人民群众需求,释放旅游消费巨大潜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源,更好发挥旅游产业综合功能。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对旅游业产生深刻影响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葫芦岛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是旅游行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实现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各级旅游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市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将这一活动办成激发全市人民关心家乡、热爱家乡、发展家乡的主题考察和专项体验活动,办成促进发展、人民满意的活动。

二、发挥各地资源优势,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

我市旅游资源种类多、品位高、分布广,为开展此项活动提供了很好基础。各地要依托本地资源,适应市场需求,精心策划推出多样化的旅游产品。

1、按“四季时节”,围绕“休闲度假、文化体验、观光康乐、国防教育”开发各具特色的时令性旅游产品。如:春季踏青游、赏花游、健身游、近郊游等;夏季海滨休闲度假游、渔家风情游、红色旅游、修学旅游、工农业旅游及特色夏令营等;秋季生态观光游,农业采摘游,夕阳红老年人游等;冬季温泉健身游、民俗文化游等。

2、围绕法定节假日,着力开发假日旅游产品。要结合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充分利用海滨、山岳、湖泊、乡村等度假资源,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度假产品。要围绕今年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期,提前谋划设计体现传统文化特色、行程安排灵活多样、方便居民出游的假日产品。要针对双休日特点,认真组织好近郊游、周边游,开发丰富多彩的一日游、二日游产品,积极引导公众走出家门旅游。

3、加强与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相关部门合作,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的消费群体推出专项旅游产品和线路,满足广大旅游消费者多样化的旅游需求。如:“青少年修学游”、“时尚浪漫健身游”、“最美不过夕阳红—老年游”等。

4、办好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组织开展“葫芦文化节”、“兴城海会”、“建昌杜鹃花节”、“连山庙会”、“绥中长城节”大型旅游节庆活动,通过开放、互动等方式,形成“一地办会、各方配合、共同参与”的互动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全市公众参与旅游节庆活动。

三、完善设施,优质服务,为旅游者提供便利条件

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要认真研究大众旅游新业态,主动适应旅游消费需求新特点,认真改进服务方式,完善配套设施,提供优质旅游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自驾游、自助游已经成为新兴的旅游方式,并展现着蓬勃的发展活力。各地要把发展自驾游、自助游作为“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交通引导标识、车辆加油、维修、停车场、购物、食宿及紧急救援系统等自驾游综合配套工作,为旅游者出行提供更加完善、便捷、安全和谐的环境。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和支持旅游活动,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主动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各景区、旅行社要切实转变经营观念,变坐门等客为出门揽客、热情待客,要深入到厂矿、社区、学校、农村,深入开展旅游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直接向广大群众提供旅游信息、推介旅游产品。

四、加强互动交流,拓展市内旅游市场

坚持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原则,促进市场互动、客源互动,开发旅游大市场。

1、加强城乡互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积极组织好“城里人游乡村,乡村人逛城市—葫芦岛城乡互动游”活动,围绕建设农民旅游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提升“农家乐”、“渔家乐”、“生态山水游”、“高科技农业观光游”水平。要主动适应农村居民到城市游览观光的市场需求,开展“主题公园游”、“超市购物游”、“工业企业游”以及以城市为目的地的“城市游”等。

2、加强城市互动。鼓励、支持各县(市)区相互结对,互为市场、互为客源地、互为目的地,促进城市与城市间在更大范围内开展旅游互动交流。

3、加强区域互动。充分发挥兴城古城、菊花岛、九门口、葫芦山庄、龙潭大峡谷、灵山森林公园等功能和设施完善景区的作用,推动跨行政区域的市场营销及客源流动,进一步加大区域内部互动、区域间的互动、东西部地区间的互动,大力拓展全市旅游市场。

五、实施便民、惠民工程,积极引导促进旅游消费

1、各县(市)区要借鉴外地景区门票“一卡通”的经验,研究制定鼓励市民出游的综合性优惠政策及便民措施,激发旅游者消费欲望,为拉动旅游消费提供动力。

2、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开展美食节、旅游购物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晚间娱乐活动,丰富游客夜生活,尤其是旅游旺季,组织游客、市民开展逛夜市、吃宵夜等活动。

3、扶持一批非营利性旅游服务机构,扩大公益服务范围,有效降低出游成本,鼓励城镇居民出游。

六、大力推动落实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制度

带薪休假制度已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县(市)区旅游行业部门要紧紧把握和用好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时机和机遇,设计一批适合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的特色产品,该类产品要长线短线结合,观光度假结合,城市与乡村结合。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带薪休假及法定节假日旅游的舆论氛围并提供便捷的出游条件。

七、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葫芦岛人游葫芦岛”的浓厚氛围

建立并完善“城乡联动、城市互动、企业联手、部门协作”的“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宣传营销新模式,广造声势,形成全社会关注并参与此项活动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居民的出游热情,迅速在我市掀起家乡游活动的热潮。

1、建立市、县两级旅游宣传联动机制,市旅游局定期在市级主流媒体统一发布“葫芦岛人游葫芦岛”信息,各县(市)区要同步跟进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期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互动效应。

2、建立各县(市)区之间协作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旅游行业部门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与当地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密切合作,开辟专刊、专版、专栏,及时播报“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动态信息、新产品、新线路,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以县区为单位在当地新闻媒体建立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版,集中版面和时段,开展城市间互动、互惠、互利式旅游宣传推介。

3、各地要创造条件在当地火车站、汽车站、游船码头等地设立“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大型广告牌,各景区、旅游宾馆饭店、旅行社要广泛摆放、散发“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资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4、全市集中组织开展2009年度游客最喜爱的“十大旅行社”、“十大景区”、“十大旅游饭店”、“十大旅游餐馆”和“十大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征文评选活动;组织开展葫芦岛人“拍家乡”、“画家乡”、“写家乡、颂家乡”活动等,鼓励游客深度体验我市特色旅游,在愉悦身心的同时,更好地宣传葫芦岛旅游。

5、各地要制作一批“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宣传手册及宣传品,通过各地游客中心、饭店、景区或高速公路收费口等多种渠道,广为散发。

八、切实加强“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宣传、发改、交通、文化、财政、城建等部门参加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旅游局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

2、切实做好“游家乡、话旅游、促发展—葫芦岛人游葫芦岛”活动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制定和健全制度,制定科学的活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市旅游局将派出指导组,对各县(市)区活动进展情况及“城乡联动、城市互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进一步推动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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