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近期,市政府在上一轮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大幅度的清‍理精简。通过清理,市政府决定,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8项,委托旗县区管理8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5项,调整为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119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旗县区、各部门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继续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各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尽快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各部门不得对已经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增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各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编制行政审批目录,逐项制作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的衔接和后续监管工作‍各旗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4号)‍要求,切实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的后续监管工作。对‍自治区下放我市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和落实工作;对于市本级‍下放各旗县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本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保证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形成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管理长效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因形势变化没有必要‍继续审批的项目,及时予以取消或调整。市委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1.巴彦淖尔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巴彦淖尔市市本级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3.巴彦淖尔市委托旗县区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巴彦淖尔市下放旗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5.巴彦淖尔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点击下载附件

1.巴彦淖尔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巴彦淖尔市市本级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3.巴彦淖尔市委托旗县区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巴彦淖尔市下放旗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5.巴彦淖尔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