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

市广电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二○一一年五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9〕6号)和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党发〔2009〕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字〔2010〕93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包府发〔2009〕110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中心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我市残疾人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优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方针政策和保障措施,对残疾人文化事业予以优先发展。

(三)坚持分类、分步推进。根据地区差异和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顺应需求,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以点带面,分步推进,促进区域、城乡残疾人文化事业均衡发展。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体现政府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加强社会参与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残疾人文化事业的组织协调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重视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将残疾人文化事业纳入本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全面规划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制定本地区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和协调联动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支持残疾人文化事业建设。要根据工作任务和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投入,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有目标、有保障地发展。加大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体育部门要把训练残疾人竞技作为工作的重要职责,保证各级残疾人运动会运动员的选拔、参赛任务的全面完成。教育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并加快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工作创新,为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体活动

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广泛开展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定期或不定期集中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竞赛、观摩演出和展示活动。市级残疾人文艺汇演、艺术展示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单项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残疾人参加文化活动进行具体指导,提供免费服务,并积极吸纳有艺术特长的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作品展览等活动,激励、培养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

各级宣传、文化、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利用“鹿城消夏文化节”、“社区之光大舞台”等文艺活动载体,大力发展残疾人群众文化,形成残健融合的大众文化氛围。要积极引导残疾人参与社区、嘎查、村组织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逐步提高残疾人参与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活动的参与率。要结合“文化扶贫”、“文化助残”活动,在社区、苏木乡镇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试点,以街道、苏木乡镇为单位向残疾人协会送书(盲人有声读物)、送文化产品,为基层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结合“三下乡”和“六进社区”活动,推动农村、牧区等偏远落后地区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以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为重点,推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残疾人总数的40%以上。

实施残疾人文化活动“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的对外学习、交流。积极开展市内外的文化交流活动,把更多更好的本市残疾人文化艺术作品、文化产品和舞台艺术推向全区、全国;同时,注重邀请外地残疾人艺术团体到我市的交流活动,通过交流和学习,开阔我市残疾人群体的视野,丰富本地残疾人文化生活,提高本地残疾人艺术水平。

(三)加强文体人才培养和工作者队伍建设

各地区要建立健全残疾人文体人才培养、选拔机制。通过举办各类残疾人艺术爱好者的作品展和交流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全面摸清残疾人文体骨干的底数,建立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优秀文体人才库建设,为残疾人文化事业的繁荣储备人才。各级残联、宣传、文化部门要有计划地面向残疾人群体免费举办残疾人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摄影等培训班,提高残疾人业余文艺爱好者的素质和艺术水平。大中专院校,特别是艺校、特殊教育学校要适当调整和设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艺术类专业,制定出台培养残疾人艺术专业人才的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要加强基层残疾人文化事业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残协组织工作人员的作用,强化培训教育,努力造就一支专业化的残疾人文化工作者队伍。积极整合社区、机关、企业、大中专院校的文化资源,调动积极性,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基层残疾人文化事业。各级残联组织要在今后工作中积极探索文化助残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要与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衔接,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加大投入力度,认真组织实施计划,使我市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市建设无障碍城市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娱乐场所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逐步实现信息无障碍。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活动的专题节目,电视节目加配中文字幕,并争取早日开播手语节目。

各地区要实行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公园)、体育活动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今年,全市90%以上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普遍面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并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图书馆100%配备盲文读物;街道(乡、镇、苏木)、社区、嘎查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图书借阅服务。

各地区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站的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城乡文化站、文化中心,社区、嘎查村的残疾人康复站、活动室,增加各种残疾人文化活动内容,并做到设施、人员、经费、活动四落实,使其具备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各项软硬件建设要求。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

各地区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建立起稳定的残疾人文化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组织选送优秀残疾人作品参加各级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对优秀的作品、残疾人文化先进工作者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商业化道路,引入民间社会资本和社会慈善捐助,大力建设各种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对投资兴办残疾人文化企业的,有关行政部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应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力争开通“绿色通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文化事业的捐助,对捐助影响较大的捐助者,授予一定的荣誉,对协助捐助成绩突出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应给予适当奖励。

对经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以及其他电影企业出版的反映残疾人题材的电影拷贝收入增值税和对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文化产品增值税,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书画院等单位举办残疾人文化活动所售门票收入的营业税,建设专门的残疾人有声读物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书画院、影剧院、体育训练基地、专业文艺团体排练及舞美用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享受减免优惠政策。

对自收自支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单位,从实行自收自支年度起,自用的房产、土地,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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