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4]20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今年,我市粮食生产又获丰收,目前秋粮收购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根据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2014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4〕25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12月5日召开的全区秋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一年一度的秋粮收购工作是全市粮食工作的大事要事。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旗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秋粮收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各类粮食企业要从服务种粮农民和搞好企业经营,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到多收粮、收好粮、储好粮。
二、严格执行收储政策。今年,国家对秋粮收购政策又进行了调整,各旗县区要按照收购工作的统一部署尽快把国家已经出台的秋粮收购质价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参与秋粮收储的企业和用粮企业,落实到秋粮收购、验收、储存的每一个环节。我市经批准的临储玉米收购库点要从启动临储收购开始,不折不扣地按照秋粮收购政策展开收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做到不限收、不拒收、应收尽收、有序收购。
三、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收购现场的安全管理,优化粮食收购流程,避免人流、物流交叉,保证收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作业安全、机器安全、交通安全。要制订秋粮收购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承储企业要承担好安全储粮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储粮安全事故。加强粮情检测,不得违反设计标准储存粮食,不得利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仓房储粮。加强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加大对收购、验收、储存等各环节的检查监管力度,将检查工作贯穿于秋粮收购工作的始终。坚持做到五个督促:一是督促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储行为;二是督促政策性收购网点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国家临储收购政策,方便售粮农民全面及时知晓收购政策;三是监督粮食收购企业认真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四是督促收购企业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延长收购时间,不让农民卖“过夜粮”。五是督促收购秩序,对已发现或可能发生的收购中秩序混乱现象要有专人负责,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做到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市和各旗县区粮食部门都要设立秋粮收购投诉公开电话,及时受理售粮农民投诉,维护售粮农民利益。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粮食局、中储粮赤峰直属库、农发行赤峰市分行要建立联席办公制度,认真落实各方职责,及时沟通解决秋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国家临时收储政策有效落实。市粮食局及各旗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中储粮直属库、农发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深入库点具体指导收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对于在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农民卖粮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于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要及时加以制止,并追究责任。中储粮赤峰直属库及其分库要切实履行好国家临储政策执行主体职责,加强对国家临储粮食的库存管理。农发行赤峰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要确保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资金供应,实施信贷资金监管,开户行要按照收购贷款封闭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库存监管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基础建设、政策宣传、安全监管等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六、做好统计信息工作。各地粮食部门,要按照粮油统计制度和秋粮收购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秋粮收购统计报送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完整全面。对统计报送工作有问题的企业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吊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证。同时,要加强对秋粮收购市场的监测分析,摸清底数,吃透情况。相关部门要设立秋粮收购专报信息,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介绍好经验、好做法。
七、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秋粮收购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事求是报道我市粮食生产形势,认真宣传各项保供稳价措施,政策宣传要覆盖到村、组、户,不留死角。要针对我市今年部分地区玉米霉变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科学储粮控制霉变的方法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农民在储粮过程中操作到位,企业在收购过程中执行到位,降低粮食收获后的损失。要强化互联网信息监管力度,防止虚假信息传播,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违法行为,为秋粮收购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八、落实秋粮收购责任制。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秋粮收购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中储粮直属库开展玉米临时收储工作,组织引导当地农民有序售粮。要分层级成立工作组织,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收购工作。要密切跟踪收购情况,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自行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沟通上报。收购期间,市有关部门将派出督查组,认真督促检查,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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