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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集体决策领导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通政办字〔2015〕281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通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集体决策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领导工作分工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通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集体决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国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于德泉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文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敖喜君市发改委副主任
单国福市经信委副主任
吕占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桑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勤荣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刘锋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郝景元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旭辉市住建委副主任
姜福坤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庆林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红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于会涛科尔沁区政府副区长
高玮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桑杰同志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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