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残联等九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残联等九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牧场管理局,盟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盟残联等九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意见

盟残联盟发改委盟财政局盟旅游局盟文化局盟广电局盟国税局盟地税局盟工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

为了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让更多的残疾人主动融入社会,平等参与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全盟残疾人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残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10〕93号)和盟委、行署《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党发〔2009〕9号)精神,现就我盟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文化事业是整个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对于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扩大残疾人事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残疾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平等参与和共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盟现有各类残疾人10.46万人,涉及35万家庭人口,遍布各旗县市和各个行业,在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更为集中。残疾人由于自身的原因,生活处境还很艰难,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残疾人不但迫切希望摆脱困难,而且渴望精神文化生活得到相应满足。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参与下,我盟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促进了残疾人走向社会,创作了大量的文化艺术作品,培养造就了许多优秀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为我盟的残疾人事业争得了荣誉,也为今后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目前我盟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还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基础薄弱、设施短缺、经费不足、形式简单,特别是各项政策还未真正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待形成。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各自职责,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文化活动

残疾人文化活动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残联和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一是组织好盟、旗、乡三级以残疾人参加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人文艺汇演和调演,并做到经常化和普及化。同时,认真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文艺演出活动,给予具体指导和无偿服务。二是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带动,组织好图书、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戏剧、音乐、舞蹈等各类残疾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繁荣以反映残疾人事业和生活为主要题材的残疾人文艺作品创作。积极组织残疾人文化作品参加各种展出评奖,扩大社会影响。三是结合文化扶贫、文化助残等活动,在城镇社区、农村牧区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等活动,为残疾人送书、送文化产品。四是举办全盟性和地区性的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工艺品创作展览,展示残疾人才华,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五是发挥文化部门和社会文化团体的作用,繁荣残疾人县域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等文化活动,提高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参与率。六是以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文体、科技、法律、卫生“六进社区”活动为载体,丰富基层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七是以地方和民族优秀艺术人才为带动,培育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建立残疾人艺术作品创作基地,促进地方和民族工艺品开发创作,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推进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八是根据各地风俗和残疾人自身特点与爱好,经常开展残疾人娱乐活动,寓文化熏陶于趣味之中,提高残疾人的文明程度。同时,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做好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文化基础设施

文化基础设施是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平台和载体,对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我盟的实际出发,逐步改善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基础条件。一是各旗县市要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步伐,以此为主要载体集中开展好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二是旗县市及以上的图书馆要具备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开辟专门的阅读室,开设盲人有声读物借阅工作。三是盟电视台及有条件的旗县市电视台要开播手语新闻节目,不断丰富和拓展节目内容,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机场、图书馆、博物馆、会展中心、大型超市、公园、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要提供语音、文字和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四是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配置无障碍设施,提供特殊服务。五是乡村文化站室等基层文化活动阵地要增加必要的设施,广泛吸纳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对残疾人开展的文化娱乐活动给与支持和指导。六是支持和扶持有特殊才华的残疾人开办文化产业项目,建立残疾人文化培训基地,丰富残疾人文化产品,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发挥好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七是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和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演艺、娱乐、会展、中介等残疾人文化企业,在审批、经营、融资、征地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同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八是在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文化需求,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要。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文化队伍建设

一要重视残疾人文化人才的培养,鼓励盟特殊教育学校等特教学校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充分发挥各类残疾人文化人才在文化工作中的作用,完善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库和人才档案建设与管理。二要注重对残疾人优秀文化人才的选拔,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发现、选拔、培养残疾人作家、艺术家、演职人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造就一批优秀残疾人文化骨干和拔尖人才。三要面向社会免费举办残疾人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摄影、雕刻、刺绣、马头琴制作等培训班,开展作品交流活动,发展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艺术人才。四要加强基层残疾人文化队伍建设,各苏木乡镇要将残疾人文化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加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加大残疾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基层残疾人文化事业中去。

五、不断增加残疾人文化事业投入

各旗县市及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在经费投入上给予适当倾斜,制定相对稳定并逐年增加的残疾人文化事业经费保障制度。要支持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收集、整理、翻译、出版反映残疾人题材和由残疾人制作的各类文化书籍,支持残疾人特色、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重点文化项目。要逐年增加有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的图书和设备购置费。各级财政部门在核定残联和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经费时,要增加残疾人文化人才开发的投入。

六、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需要特殊的优惠政策予以保障。一是残联和文化、旅游、广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公共文化设施、旅游景点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安装广播电视“村村通”接收设备,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收看有线电视。二是残联、文化、税务等部门要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生产,减免相关税费,将残疾人文化艺术品推向市场,带动残疾人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税务部门对反映残疾人题材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文化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书画院等单位举办的残疾人文化活动所售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四是自收自支的残疾人文化事业单位其自用的房产、土地,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五是对建设专门的残疾人有声读物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书画院、影剧院、文体训练基地、专业文艺团体排练及舞美用房,免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六是对残疾人制作的作品出版要给予适当优惠。七是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文化事业进行捐助,对捐助额度较大的捐助者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对协助捐助成绩突出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可给予适当奖励。八是在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时,残联和文化部门要重点考虑残疾人文化事业领域。

七、切实加强对残疾人文化事业的组织领导

各旗县市要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党发〔2009〕9号)精神,制定出台本地的实施意见,把残疾人文化事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机制。盟、旗、乡三级要将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情况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范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搞好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盟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定西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

定西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