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固政发〔2012〕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已经2012年8月27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1日
固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1年—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9]60号),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宁政发[2012]2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固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残联及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残联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为目标,抓重点,攻难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一是康复救助富有成效,为3万多名残疾人直接提供了各类康复救助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提高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二是劳动就业积极推进,先后举办残疾人保健按摩、计算机、刺绣、电焊、缝纫、足疗等职业技能培训班25期,培训残疾人710人,搭车培训320多人,全市残疾人实现就业转移805人;三是特殊教育进一步加强,先后资助贫困残疾学生1901人次,残疾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明显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由“十五”期间的69.66%上升到现在的79.9%;四是扶贫解困成效明显,完成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131人次,建立残疾人种养殖扶贫示范户1017户,实施农村危房危窑改造4296户,慰问贫困残疾人3500多户,共扶持21281名农村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五是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有1443名城镇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19名城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28266名农村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44名农村残疾人享受五保供养,2239名农村残疾人得到临时救助,1763名农村残疾人得到定期补助。同时,城市无障碍环境显著改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有效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综合服务网络初步建立,服务条件得到改善,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得到了弘扬,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打下了基础,标志着我市残疾人事业已经迈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面临很多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80%以上的残疾人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命运,因病、因灾返贫现象非常普遍,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难,即便是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由于保障水平低,生活也非常拮据;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也面临很大困难,给残疾人及家庭造成很大的生活负担;大多数残疾儿童无法和健全孩子一样接受正规学前教育,残疾学生入学难成为家长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残疾人就业压力大,残疾人就业难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乡镇(街道)残联组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也没有经费投入,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单位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残疾人生存的社会环境有待改善。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二五”时期,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区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宁政发[2012]24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9]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169号),突出加快发展主题,以残疾人为本,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社会化工作方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使残疾人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3.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依法得到保障。
4.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5.残疾预防广泛深入开展,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得到有效控制。
6.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环境更加优化。
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使贫困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落实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
2.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残疾人及家庭实行救助。将住房困难的城市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予以安排。将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做好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
3.逐步建立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二)康复
目标任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70%以上乡镇、社区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实施国家重点康复工程,提供各类辅助器具5000件,康复训练器材100套,为3万名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
政策措施:
1.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各类医疗机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等康复服务。
2.加快乡镇、社区康复站(室)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站(室),配备康复训练器材,加强康复人员培训,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3.加强对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建立精神残疾人免费治疗制度,设立精神残疾人救治专项经费。
4.将脑瘫、偏瘫、截瘫、言语训练、功能障碍等治疗性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5.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训练,对7—14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康复训练指导。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等重点康复工程。
6.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水平提高。
(三)教育
目标任务:
——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政策措施:
1.完善从学前教育到中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工作或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服务。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
3.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完善残疾人义务教育。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4.积极实施扶残助学计划,资助贫困残疾学生1000名。
5.加快特殊教育机构建设,集中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难问题。发挥各类教育机构作用,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1:3.5—4的比例足额配备特教学校教师。将特殊教育教师纳入“国培计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
7.做好手语、盲文推广工作,做好手语翻译员培训工作。
(四)就业
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新增残疾人就业500人。
——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完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00名。
政策措施:
1.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2.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采取多种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做好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发展盲人按摩业。鼓励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诊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医疗按摩机构。
5.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工作。
6.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7.落实残疾人福利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五)扶贫
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扶持10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存状况,增加经济收入,增强发展能力。为5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政策措施:
1.制定实施《固原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创建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种养殖示范户2000户。
3.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为5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l—2门实用增收技术。
4.加大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力度,对极度贫困残疾人户实施“交钥匙”工程。实施好国家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
(六)托养
目标任务:
——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
——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
政策措施:
1.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将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纳入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托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问题。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示范性托养机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对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月发放护理补贴。
3.动员扶持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4.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和服务的规范化建设。给予托养机构水、电、气、暖等费用适当补贴。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和服务人员。
(七)文化与体育
目标任务:
——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
——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政策措施:
1.推进公共文化无障碍服务。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便于残疾人使用的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推进公益性文化场所和文化旅游景点向残疾人免费开放。
2.以“文化进社区”、“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扶持建设群众性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3.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文化服务。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举办每两年一届的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积极选派优秀残疾人代表参加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和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积极开展残疾人艺术展示活动。
4.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所要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建立发展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织指导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要定期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积极争取建立市级特奥运动中心和县(区)特奥示范社区,定期组织智障人士参与特奥活动。
5.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组织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日”活动。
6.挖掘残疾人优秀体育人才,努力提高残疾人运动员竞技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机制;建立稳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在自治区、国家体育赛事中获奖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表彰奖励机制。
(八)无障碍环境
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市无障碍建设县(区)创建工作。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补助。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政策措施:
1.依法推进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
2.推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动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显示屏幕系统。在医院、宾馆、商场、政务大厅等窗口单位设立方便残疾人办事的“绿色通道”。
3.加强无障碍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共同参与监督监察的工作机制。
(九)法制建设和维权
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无障碍建设等政策法规。
2.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各级人大、政协的检查、监督,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提高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对残疾人工作者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维权员。
4.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活动。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市、县(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
5.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加大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残疾预防
目标任务: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2.建立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度,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儿童的发生。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残疾筛查预防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
(十一)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
——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残疾人专门协会,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政策措施:
1.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
2.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组织,着力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专(兼)职委员队伍。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库。
3.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县级以上残联要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并提供活动场地和经费保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4.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接待、经费支撑、评价激励、权益保障等机制,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
(十二)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政策措施:
1.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
2.建设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配备专业设备,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3.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
(十三)科技信息、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和服务标准。
政策措施:
1.建设固原市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管理系统。加强市、县(区)残联网站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2.加强基层残联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3.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目标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机构作用,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不息精神;市、县(区)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通过实施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3.实行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快固原市慈善园区建设,推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红十字会、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实施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增强社会单位和个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
实施《纲要》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要将《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逐年增加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社会力量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纲要》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纲要》实施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纲要》实施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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