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东政办〔2014〕65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和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喇家遗址是2001年全国考古十大发现之一,是2001年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遗址的文物价值、展示价值和科研价值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国家文物局已批准立项建设国家级遗址公园。省政府高度重视喇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120号),为确保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顺利建设,特制定《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喇家遗址是黄河上游地区齐家文化时期重要的文化遗存,是同时期区域性大型聚落,具备大遗址的诸多要素与独特性。我国文物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使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开展大型古代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改变大遗址保护的被动局面。通过在该遗址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能够有力促进和带动我省大型古代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二)有利于促进历史文化的探索和研究。喇家考古遗址公园是展示早期齐家文化、马家窑文化、辛店文化等不同文化类型的重要窗口,对于探索研究青海乃至我国西部的早期文明、远古地质灾害及成因有着相当高的价值。通过遗址公园的建设,必将对遗址所包含的马家窑、齐家、辛店等文化类型有新的发现和认识,可以为黄河上游地区文明起源研究提供新的更丰富的考古材料,进而提升我省文物保护开发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有利于促进经济文化的良性互动。喇家遗址地处黄河沿岸,海拔较低,气候宜人,还有官亭古镇和平川沃野,以及三川地区丰厚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区位优势、气候优势和文化优势明显。通过遗址公园的建设,科学划定保护范围,统筹规划建设内容,改善周边自然环境,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完善公路交通网络,不仅能极大地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平,还将有力推动城镇建设、交通建设和综合服务业的发展,以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考古和保护贯穿于遗址公园建设始终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喇家遗址考古工作计划》,实施考古勘探,确定遗址区内的遗迹分布,有计划地实施考古发掘,对有代表性的遗迹相应建设保护设施,对发掘出的文物进行保藏和陈列展示。
(二)坚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注重展示遗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文化空间,打造河湟文化精品工程。加快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和各类服务设施项目,把开辟精品旅游线路、改善周边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培育文化产业作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三)坚持城园共建整体推进。紧紧围绕《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积极推进《民和官亭—中川副中心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民和三川地区旅游专项规划》的实施,重点实施与公园相配套的道路、水利、垃圾处理、民居改造和城镇风貌打造工程,实现城园共建、内外协调、整体推进的目标,为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多元投入相结合。遗址公园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同时积极争取交通、环保、城乡建设等省级专项资金,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遗址区外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实行多元投入,进行规模开发,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充分展示青海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将喇家遗址公园建设成“世界著名史前灾难遗址旅游胜地”,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使其成为青海最具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从而带动旅游产业的繁荣,促进海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通过遗址公园建设,展示新石器时代西部早期文明和自然景观,展示史前灾难遗迹和大型聚落遗址的历史内涵和文化、科学、艺术价值,建设文物展示设施和科研基地,打造集文物考古、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文物展示和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
(二)通过遗址公园的建设,加快建设以供电、道路、绿化、垃圾处理、给排水为主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周边环境。加快推进官亭旅游名镇建设,汇聚土族民俗文化、黄河水上风情、古渡口文化展示等于一体,综合开发建设周边地区旅游资源和景点,配套和完善旅游要素,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实现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促进三川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将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打造成我省5A级景区,将三川地区打造成全省文化旅游发展的“龙头”。
(三)通过遗址公园的建设,带动遗址区的考古发掘和研究。根据考古勘探成果对重要遗址进行有计划地发掘,根据建设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古发掘,不断扩大考古研究成果,探索青藏高原古人类的生存状况,揭示黄河流域史前文化的印痕,形成涵盖居住、生产、生活和器物加工等内容的青藏高原区域性大型灾难性遗址,努力将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成世界文化遗产地。
四、实施步骤
根据《喇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期确定为三年,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4年),全面启动阶段。启动考古勘探工作,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工作。启动文物保护棚、博物馆等展示工程,以及道路建设、边坡沟壑加固、环境整治等工程。完成遗址博物馆主体工程和遗址保护、展示设施工程。完成保护区农户整体搬迁和公园规划区土地控制工作。着手实施三川地区旅游招商项目,全面推进葡萄酒庄、旅游观光等项目建设,制定喇家考古遗址公园的文化旅游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三川地区知名度。
第二步(2015年),持续建设阶段。启动喇家村整体风貌打造、民居改造和水、电等地下管网工程。完成博物馆装修、布展陈列、遗址保护和展示、吕家沟防洪边坡加固、园内主要道路和景观节点绿化、污水管网铺设等工程。加快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第三步(2016年),收尾开园阶段。完成水电安装和安防、消防、信息、路灯、导示系统工程,完成园内游步道铺装和绿化装点工程,全面建成喇家民俗村,10月1日正式开园。成立海东市喇家遗址公园管理处。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组织完成自查自评并上报评定报告。
五、资金来源
(一)遗址公园考古发掘经费,遗址保护文物陈列设施和科研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国家文物专项补助资金。
(二)博物馆、展示厅等内部主要设施的建设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发改委专项资金。
(三)周边道路、环境绿化、土地征用、居民搬迁、集镇改造、停车场、垃圾处理、旅游服务中心和各类标识系统的建设资金争取省直相关部门行业建设专项资金。
(四)经营性服务设施,如宾馆、农家乐、购物中心、演艺场所等实行企业化运作,多元化融资解决。
为推进公园建设,对已经立项而资金暂不能到位的项目,由海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先行融资垫付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遗址公园建设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遗址公园各类建设任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统筹制定和协调落实各年度工作计划;争取国家和省上专项资金,做好文物本体与环境保护、公园建设与管理及国家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二)成立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考古发掘的组织协调。承担公园建设的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各类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的编制,负责各类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负责公园的管理和日常运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和县要加强对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公园征地拆迁、三川地区基础设施配套、城镇建设、文化旅游业发展等各项工作。
(四)聘请全国知名的文物考古和旅游专家5—7名组建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喇家遗址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建设进行论证,审查保护性规划和建设性详规,指导周边环境整治、配套服务设施和其它项目建设工作。
(五)加强土地保障。民和县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公园规划区土地控制征用方案,按照1540亩公园规划面积做好土地控制工作,可以按照先流转、后征用的方式,先期征用或流转核心区建设必需的部分用地,以后按照考古发现情况、遗址公园建设进度和开发需要再逐步扩大征地和流转范围,最终根据考古发掘结果确定公园总用地规模。
(六)提升海东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强融资能力,积极与金融部门衔接,主动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融资形式,筹措建设资金,为遗址公园的建设提供保障。
(七)适时成立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下设海东喇家遗址博物馆和海东喇家遗址考古研究中心,主要承担喇家遗址考古发掘与管理,遗址公园内文物保护、博物馆日常管理以及发掘保护项目的审查、审核、报批、监督职能。
附件:1、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海东市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晓容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生启市政府副市长
何延年民和县委书记
成员:韩芳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沙德林民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马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元斌市财政局局长
马成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曾水清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萍市林业局局长
米林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国林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任瑞翔市水务局局长
李树青市农牧局局长
马田瑜市公安局局长
王海江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莫方霞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马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莫方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
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市文体广电
旅游局
1、指导项目办公室编制《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性详规》和《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年度工作
计划》;
2、配合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完成《喇家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写及出版工作;《喇家考古工作计划》、《喇家遗址考古勘探项目》和年度考古工作计划的报批和组织实施;
3、指导遗址保护设施建设。指导项目办公室对国家文物局已批复的房址、广场祭坛、壕沟等保护展示工程方案,整合完善,实施建设内容;
4、积极争取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并指导实施;
5、指导三川地区文化旅游融合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项目办公室民和县政府
1、依照“两规一书”,编制《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性详规》、喇家遗址博物馆可研报告与设计方案、安消防系统工程项目立项和方案设计等重要规划和设计施工方案,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按照《喇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和国家文物局批复方案,组织实施新建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工程;
3、按照《国家遗址公园评定细则》要求,制定“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4、负责遗址公园建设的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及环境整治工作;
5、负责遗址公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6、制定并实施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宣传策划方案;
市发展和
改革委
会同有关部门,向省有关厅局衔接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
整合相关项目,支持遗址公园博物馆项目。
市财政局
会同有关部门,向省有关厅局衔接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整合相关项目,
支持遗址公园建设。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对用地项目审批、地质灾害治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
加强遗址周边及外部交通道路建设,
在主要道路建设上给予支持。
市水务局
对遗址周边的水利、防洪设施给予规划指导和支持。
重点支持吕家沟防洪设施建设。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