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12失效日期:2018-12-31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鲁教法发〔2013〕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12日

《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http://app.shandong.gov.cn/attach/2013/28/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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