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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4〕234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发〔2014〕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京沪高速公路乐陵(鲁冀界)至济南段(线路编号:G2)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京沪鲁冀;设置匝道收费站7处:乐陵北、乐陵西、乐陵南、商河、临邑、济阳北、济阳西。收费期限暂定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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