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水文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水文监测系统是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实施的重要项目。该系统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区域防洪安全,也关系到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既是一项中央高度重视、惠泽民生的民心工程,又是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十分关切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上来,紧密结合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实际,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和洪水预测预报能力,为中小河流防灾减灾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水文信息服务,为保障全市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和水资源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按照水利部关于2012~2013年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在我市境内计划新建雨量站97处,改建雨量站28处,新建水位站14处,新建水文站20处,改建水文站1处,新建市巡测基地1处。该系统建成后,我市水文、水位站网由现在的7处增加到41处,雨量站网由现在的38处增加到135处。该项目预算总投资约71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投资2700万元,剩余资金争取全部由省级配套。按照水利部工作安排,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于2013年年底前建成并发挥效益,初步建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预警体系,为防洪减灾、生态建设、水资源管理等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我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点多面广,工期紧,任务重。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聊城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切实保障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的综合保障工作,重点落实好建设用地,协调有关建设手续,并做好各水文、水位和雨量站点所在乡镇(街道办)、村的迁占协调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工作。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全市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用地手续。市水文局作为项目法人,对系统建设的质量、工期、安全、资金管理和运行维护负总责。各县(市、区)水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具体协调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协调,全力做好保障服务。发改、财政、规划、农业、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系统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建设管理。该系统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要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系统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活动依法依规执行。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自查、自纠,随时接受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对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稽察,及时解决检查稽察中发现的问题。系统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争取早日交付使用和发挥效益。
附件:聊城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附件:
聊城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吉增(副市长)
副组长:李西郊(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工办主任)
栾居军(市水利局局长)
高广东(市水文局局长)
成员:侯德功(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冬云(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怀成(市国土局调研员)
潘胜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重全(市农委副主任)
董丕业(市水利局副局长)
马喜堂(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刘光(市水文局副局长)
刘光涛(东昌府区副区长)
赵维海(临清市副市长)
雷传波(冠县副县长)
孙孟花(莘县副县长)
王守良(阳谷县副县长)
姚炳辉(东阿县副县长)
李恩(茌平县副县长)
韩子民(高唐县副县长)
徐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文局,高广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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