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 文号:日政发〔20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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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政发〔20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转方式、调结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09〕140号)、《关于促进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0〕29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工业设计海洋工程装备游艇文教体育用品通信设备机器人高效照明等7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引领工业调整振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它既要对当前经济领域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更要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地位和作用的先导性产业,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导向性和动态性等特点。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扩大内需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需要,也是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以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越来越引起国际国内的广泛重视,新一轮发展热潮正在兴起。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先进制造业得到快速发展,但多数产业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层次不高,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节能减排任务非常艰巨。伴随着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国际竞争格局的变化,这种粗放的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佳选择。目前,我市共有日照活点网络、海帝电器等60余家企业涉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能源、新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海洋新兴产业等领域。2009年新兴产业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性企业29家,实现产值52.8亿元。涉及面虽广,但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集聚程度不高,产业支撑体系不完善,人才吸引力不强等问题突出,亟需在发展过程中着力解决。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是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实际,着眼长远,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潮流,大力发展以低碳经济为特征的新兴产业,赢得新一轮经济发展的主动权。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蓝色经济区和鲁南临港产业带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业聚集,以自主创新体系和产业基础为支撑,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力度,加强产学研联合,突出抓好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性强的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机制灵活的研发平台,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的产业园,走出一条集聚发展、集约发展、特色发展之路,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引领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重要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激励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新兴产业,形成政策推动、需求拉动、市场驱动的合力,促进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
2.坚持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强化政策扶持,有针对性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龙头型项目,促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向新兴产业园集中。突出重点,把握节奏,有序推进,在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领域率先突破。
3.坚持创新驱动与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强化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以创新驱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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