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16〕12号 ---|--- 颁布日期:2016-03-1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发〔2016〕12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发〔2016〕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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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发〔2016〕12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将《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是“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瞄准主攻方向,打好攻坚战役。市政府领导按照分工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负责。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战斗能力,各项工作不能记流水账,不能老生常谈,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责任分解,尽快细化落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谋划工作,编制任务书,使各项工作目标化、标准化、项目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十三五”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市人代会之后,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及新增任务再行补充分解。
各责任单位要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向市政府报告上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2017年1月2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市政府办公厅对照责任分解,建立KPI指标台账,跟踪督办,全面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按照《晋中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市政发〔2014〕70号),加强过程管理和综合考评。
附件: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http://www.sxjz.gov.cn/sites/main/xxgk_detail.jsp?TID=20160322171517805907209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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