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忻政办发〔2014〕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加快推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高地理信息应用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健全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完善地理信息管理制度,培育3—5家地理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充满活力的地理信息增值开发中小型企业,形成涵盖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的综合性地理信息产业链。
二、发展重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认真做好市、县基础测绘规划的实施及修编工作,依法将基础测绘所需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及应用推广工作;继续推进现代测绘基准体系的建设及应用工作,深化忻州城市独立坐标系在城建、规划等工作中的应用程度。
(二)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有序管理。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技术体系,有效整合现有的地理信息资源,构建起涉密、政务、公众等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平台,形成资源丰富、定期更新、社会化服务广的共享数据源,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避免重复建设。
(三)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帮助本市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扶持3—5家从事地理信息的优势企业,落实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的企业优先发展,鼓励本市测绘地理信息企业扩展业务范围,对从事多领域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开发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创造条件引导优势企业与政府合作,参与政府项目开发。扶植一批地理信息中小型企业,打造龙头企业的同时,推动我市地理信息产业规模化发展。
(四)拓宽应用服务领域,促进社会化服务水平
扩大地理信息及技术在行政管理、规划决策、资源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百姓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应用范围。不断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地理信息现代化管理,同时积极发展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地理信息并加以应用推广。拓宽服务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开发多样化、大众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让群众能够更多地享受到高品质地理信息服务。
(五)巩固数字城市建设成果,加快地理信息行业发展
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纳入我市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加快“数字忻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进度,积极推进数字县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应用拓展,加快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抓好“数字忻州”示范应用建设,做好数字城市的应用推广工作,扩增数字城市建设应用领域,积极促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向智慧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转型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本地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地理信息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有序管理,保障各部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及时更新。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理顺市、县两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按照统一有序的原则,做好地理信息规划统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着力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依法保障基础测绘更新与测量标志保护经费,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地理信息产业化项目给予资金倾斜,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加大投入力度,并鼓励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发展地理信息及其技术服务。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适应现代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用型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进高技术人才;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与先进地区地理信息产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交流。
(五)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层次
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强的地理信息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地理信息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扩展业务范围,优化资源配置,依托政府投资地理信息项目,带动地方小型企业发展,形成地方地理信息产业链。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