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立和完善“四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立和完善“四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建立和完善“四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纠风办制定的《忻州市建立和完善“四级”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忻州市建立和完善“四级”纠风工作
网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3581”发展战略,创新纠风工作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纠风工作网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市委“三五”工作总要求,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畅通社情民意渠道”主线,在原有的市、县纠风办的基础上,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设立纠风办,行政村(社区)(以下简称村)设立纠风监督组,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纠风工作网络,形成市、县、乡、村都有纠风工作机构的新格局,为忻州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建立纠风工作网络
乡设立纠风办,村设纠风监督组。乡纪委书记兼任乡纠风办主任,成员由乡纪委委员组成;村纪检监察小组组长兼任村纠风监督组组长,人员不少于3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乡纠风办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部门和行业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的督查指导,“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落实公开制度、服务承诺等情况的监督;负责对辖区内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调查、处理辖区内群众对不正之风的投诉举报;负责初核上级批转的纠风案(事)件,并按时上报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等。
村纠风监督组职责:对本村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上级部门和行业在本村开展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乡镇纠风办或上级纠风办报告;定期收集、报告村民对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实施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等。
(三)建立工作保障制度
一是信息收集制度。村纠风监督组和驻乡基层站所每月5日前,向乡纠风办上报纠风信息统计表;乡纠风办和县(市、区)直相关单位每月10日前,向县(市、区)纠风办上报纠风信息统计表;县(市、区)纠风办和市直相关单位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市纠风办上报书面纠风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包括投诉举报受理、纠风问题查办、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县(市、区)要适时召开纠风情况通报会,市纠风办每半年召开一次纠风情况通报会,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加强调度,推动工作。
二是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不管是否属于本级本单位管理范围,均按照“先受理、再分办”的要求先行受理,然后将不属于本级本单位的逐级上报市、县(市、区)转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三是分级办理制度。反映村级问题,由乡纠风办负责查办;反映站所问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查办,乡纠风办配合;反映乡和县(市、区)直单位问题,由县(市、区)纠风办负责查办;反映市直单位问题,由市纠风办根据纠风工作责任分工协调安排查办。
四是限时办结制度。接受投诉举报后两个工作日内落实办理部门或单位,主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向交办单位或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对投诉举报失实或限于条件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或说明。
五是重要案件回访制度。对实名或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办结后,属受理单位自办的,由同级组织回访;属上级部门或同级纠风办交办的,由交办单位组织回访。回访采用电话或上门访问等形式,向投诉举报人了解其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并填写纠风案(事)件反馈表,交办理单位,与查办结果一并存档。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四级纠风工作网络,是加强基层纠风工作、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从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市纠风办负责全市纠风工作网络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纠风工作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确保2011年11月5日前启动。
二要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要把纠风工作网络建设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促进工作整体推进。相关单位要把纠风工作网络建设作为加强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得置之不理或打击报复;对发生在本系统本单位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严肃处理,不得袒护或放任;对上级部门或纠风办交办的纠风案件要一查到底,不得推诿扯皮或消极应付。
三要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有效管用的信息收集、投诉举报受理、分级办理、限时办结、办件回访、投诉举报保密、纠风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要上墙公布。各乡纠风办要挂牌,村纠风监督员要统一制作纠风监督卡。
各级各部门在推进纠风网络建设中,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在纠风监控机制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纠风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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