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实施《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处罚内容和标准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附件1);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四)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二、报备机构及职责
政府法制机构或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具体办理本级人民政府或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三、报备程序和权限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隶属的政府工作部门备案;
(四)垂直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五)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按本条(二)、(三)、(四)项规定备案。
四、报备时限和提交有关资料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备案(附件2、3)。
五、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抽查,对不按时报备或报备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要纳入政府或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将作为评比先进和表彰的主要依据。
六、其他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进行备案。
各开发区管委会依照《办法》规定,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
1、全省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备案标准数额
2、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
3、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表
4、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一:
全省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备案标准数额
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备案标准数额(万元)备注
省级市级县级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发展改革555不含本数
经济555
教育50.550.550.5
科技10.50.3
公安301010551
公安消防30.130.130.1
公安交通50.250.250.2
民政333
司法20.51.50.410.3
财政50.550.550.5
人事2.52.52.5
劳动和社会保障555
国土资源(矿产)300300300
国土资源(土地)200200200
建设505050
交通0.50.50.5
水利50.550.550.5
农业30.330.330.3
林业30.530.530.5
商务302010
文化1.51.51.5
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备案标准数额(万元)备注
省级市级县级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卫生555
人口计生103103103
审计101010
地税500200100
地税(代征可持续发展基金)999
工商行政202020
质量技术1053
环境保护302010
广播电视555
新闻出版515151
体育222
统计333
食品药品10105
安全生产1010.5
煤矿安全101
旅游531
国防工业10
文物0.50.50.5
粮食502015
物价1005510
煤炭707070
人防866
农机222
引黄333
档案10.0510.0510.05
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备案标准数额(万元)备注
省级市级县级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测绘101010
保密321
无线电管理0.5
盐务33
国税30010050
地震50.350.350.3
气象30.530.5不含本数
烟草专卖50103
邮政101
通信管理101
检验检疫101101
银监局100105010
保监局103
人民银行5010
财监专员办5004.5
电监办60
太铁50.5
民航公安0.2
审计特派办10
太原海关100100
说明1、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罚款标准为100万元以上,县级人民政府向设区市人民政府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罚款标准为50万元以上。
2、“单位”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指公民。
3、除有备注外,表中数额均含本数在内。
附二: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格式(一)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
备案[]号
:
现将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作出的
关于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报备案。
附:1、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表;
2、行政处罚决定书。
(印章)
年月日
附三: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格式(二)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表
填表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机关
办案人姓名及职务
被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单
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公
民姓名
职业
住所
案由
听证会
参加人员主持人
姓名所在机构职务
案件调查人姓名记录人
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姓名、职务
立案日期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执行结果
备案审查
机构意见承办人
负责人
附四: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格式(三)
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
法备调字[]号
:
你单位号行政处罚决定已备案。现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案卷宗。请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处罚案的卷宗及材料报送本机构。
(备案机构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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